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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AD商标案二审高院未宣判 专家称或和解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01日 15:0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广州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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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

大批媒体到场旁听庭审。

  IPAD商标纠纷案二审开庭 广东高院官方微博直播

  昨日,IPAD商标权纠纷案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在历时5个多小时的庭审中,上诉方苹果公司、英国IP公司与被上诉方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下称深圳唯冠)之间展开激烈交锋,双方律师唇枪舌剑,寸步不让,激烈到让法官劝诫“语气要平和”。

  庭审至下午5时许结束,诉讼双方代理人均当庭表示,需要请示原被告双方才能决定是否接受法庭调解。

  文:记者林霞虹、李光炎、索冬冬 实习生初墨品 通讯员林劲标

  图:记者黎旭阳 通讯员赵华

  庭审聚焦

  苹果公司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深圳唯冠是涉案合同的当事人,英国IP公司已经与唯冠集团达成了商标全球转让交易,而涉案的IPAD商标的转让行为是本次交易的一部分。“本案的纠纷其实是源自再简单不过的事实,唯冠的行为带有财务利益驱动的阴谋味道。”

  对于苹果公司的上诉,深圳唯冠称,苹果一直在强调唯冠集团,这是在混淆交易主题的概念。本案买卖的背景是苹果精心组织了一个律师团来购买商标,但他们找错了对象。“转让协议是IP公司与台湾唯冠所签,苹果犯了低级错误。”

  深圳唯冠有无参与转让商标?

  苹果提交了一份英国唯冠公司的Tim Lo(卢嘉豪)在香港法院的证词,证明英国唯冠将IPAD商标转让谈判移交深圳唯冠。苹果称,在卢嘉豪的心目中,唯冠集团的总部就是在深圳。后来,与IP公司洽谈的HUI YUAN(袁辉)、麦世宏都是深圳唯冠的人员。苹果还提交了一份深圳唯冠就商标转让事宜签订的一个签呈函,落款是董事长杨荣山,主旨是IPAD商标购买事宜。这证明深圳唯冠对转让商标一事是知情的。

  深圳唯冠回应称,自始至终,深圳唯冠没有与IP公司签订商标转让协议。深圳唯冠说,袁辉是深圳唯冠的工作人员,袁辉参与台湾唯冠与IP公司的前期沟通,是因为他的英文比较好,作为关联公司的员工去帮助台湾唯冠。他本人的身份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代表的是谁。

  深圳唯冠称,2009年的转让协议是由IP公司与台湾唯冠签订的。“如果是深圳唯冠要转让,为什么不直接把深圳唯冠的名字写上去?”

  双方的往来邮件是否构成合同?

  苹果公司称,在IP公司与深圳唯冠YUAN HUI有几十封往来邮件。YUAN HUI所使用的邮箱是深圳唯冠的企业邮箱。YUAN HUI也以唯冠集团的口气来与其商谈。这有理由让人相信YUAN HUI是代表深圳总部的唯冠集团来洽谈商标业务的。

  对苹果公司的说法,深圳唯冠并不同意。他们提交了2009年11月10日的一封邮件,上面注明:“我方(IP)律师已经准备了一份简单的协议”、“请由唯冠的授权人签署”。深圳唯冠认为,这说明协议是IP公司准备的,IP公司明确要求以书面协议为准。

  判苹果败诉有损消费者利益?

  在庭上,苹果还搬出了“果粉”来当挡箭牌。苹果称,商标的主要作用就是识别商品来源,在全世界消费者心目中,IPAD商标已经与苹果公司绑定在一起,如果法院判决IPAD不归苹果公司所有的话,就会人为切断这种联系,会对消费者造成混淆,损害消费者利益。“本案之所以受到关注,是因为苹果公司的产品受到喜爱,这个商标价值连城,这个价值是苹果公司创造的。”

  对于苹果的说法,深圳唯冠反驳称,苹果公司的侵权导致深圳唯冠注册并使用了十年的商标无法使用,是一种反向混淆行为。凭借苹果公司的实力,它使用任何一个商标都会超过原来企业使用这个商标的影响。“如果苹果公司的这种理由成立,那么它可以使用国内任何一个公司的商标。”

  专家解读

  和解可能性较大

  多数业内人士认为,该案双方和解的可能性较大。

  昨日,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员赵占领对记者表示,昨日的庭审中苹果公司并未提出更有力的证据,目前看来苹果公司仍处于被动局面,双方和解的可能性确实比较大。

  汉卓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法律事务部首席律师赵虎则表示,此前类似的纠纷多数也是经历了长期诉讼的过程,最后和解收场。而由于此案影响巨大,法院也会更谨慎地做出判决,和解也是最好的结果。

  现场直击

  70多家媒体旁听

  昨日的庭审引起广泛关注。根据法院安排,庭审定于上午9时开庭,但记者在早晨7时40分抵达法院时,大门口就已有排起了五六米长的队伍。

  包括新华社、中新社、凤凰卫视、大公报、日本共同社、NHK、美国彭博社在内的70多家国内外媒体均派出记者前来旁听。中央电视台等电视媒体还派出直播车。

  高院首次微博直播

  由于旁听席位有限,为满足记者旁听需求,除了庭审法庭之外,法院还另外打开了3间数字法庭,让记者通过看庭审视频直播的方式,旁听庭审。

  广东省高院还通过腾讯官方微博对庭审进行了全程文图直播。据熟悉内情的人士称,如此公开、大规模的微博直播应该是高院首次。

  新闻链接

  iPad3本月8日首发

  又讯 (记者李光焱)苹果公司昨日正式面向媒体发出了新一代iPad系列平板电脑(网友称之为iPad3)发布的邀请函,预计美国太平洋时间3月7日上午10时,北京时间3月8日凌晨2时发布相关产品。

  商标之争

  已有两年

  深圳唯冠和台湾唯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是香港上市公司唯冠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在中国大陆和台湾的子公司。

  苹果购商标使用权

  2001年

  深圳唯冠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获得“IPAD”商标的注册。

  2009年

  苹果通过其中介——英国IP公司与台湾唯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3.5万英镑的价格签署了包括“IPAD”在内的全球商标转让协议。

  苹果诉深圳唯冠

  对此,深圳唯冠认为,深圳唯冠和台湾唯冠是独立的法人,谁也无权处置对方的商标。而苹果公司则认为其购买的唯冠全球商标权利范围包括中国大陆。深圳唯冠和苹果曾就商标转让进行谈判,但并未达成一致。

  2010年4月

  苹果公司率先向深圳市中级法院起诉,要求深圳唯冠公司执行其与台湾唯冠电子股份公司达成的商标转让协议。

  苹果一审败诉

  2011年

  深圳市中级法院一审宣判,驳回苹果起诉,认为IPAD商标转让“授权书的内容及签名盖章均是唯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深圳唯冠)没有关联性”。

  IPAD遭遇下架

  2012年2月

  深圳唯冠称该公司目前已向江苏、山东、河北、四川、湖南、河南、江西等省市工商部门投诉苹果iPad商标侵权,部分省市相关部门已立案。

  当月,有报道称石家庄工商部门已查扣多部iPad2。

  2012年2月23日

  上海浦东法院就深圳唯冠提出的临时禁令申请作出裁定:驳回原告深圳唯冠要求责令被告苹果停止销售“iPad”平板电脑的申请。

  2012年2月29日

  商标案

  二审开庭

  该案在广东省高院开庭二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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