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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2日讯 2011年的全国“两会”上,国务院提出“十二五”期间要建设3600万套保障房。由于资金需求庞大,越来越多的地方政府希望机构资金能够助保障房建设一臂之力。对此,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原总裁杨超在提案中建议,扩宽险资投资渠道、支持保险资金参与保障房建设。
杨超在提案中表示,我国保险资金中有75%以上是寿险资金,其中逾70%是10年以上的中长期资金,这些特点都符合保障房建设资金规模大、周期长的要求。因此,他建议尽快出台保险资金参与保障房投资及管理的具体实施细则。减免保险资金参与保障房建设投资收益的营业税(及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加快《住房保障法》的立法工作,明确总体思路和各方责任。
提案原文如下:
关于支持保险资金参与保障房建设的提案
保障房建设是政府解决中低收入人群居住需求的基础性民生工程。党中央、国务院对保障房建设高度重视,制定了“十二五”期间建设3600万套保障房的宏大目标。然而,保障房建设在未来五年将面临1.3万亿元至1.5万亿元资金缺口的挑战,由于资金需求庞大,越来越多的地方政府希望机构资金能够助保障房建设一臂之力。
根据保监会《保险资金不动产投资管理暂行办法》测算,截至2011年12月底,我国保险业资产总额6.01万亿元,理论上最多将有6000亿元可用于不动产投资;同时,我国保险资金中有75%以上是寿险资金,其中逾70%是10年以上的中长期资金,这些特点都符合保障房建设资金规模大、周期长的要求。此外,保障房建设作为风险可控、长期稳定、担保可靠的投资品种,也是拓宽我国保险资金投资渠道的有效途径,有助于降低保险资金运用对资本市场的依赖度,规避市场波动给保险资金运用带来的风险。为此,就保险资金参与保障房建设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建议保监会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尽快出台保险资金参与保障房投资及管理的具体实施细则,进行政策引导,促进保险资金参与保障房建设的实质性运作。
二是建议国家税务总局减免保险资金参与保障房建设投资收益的营业税(及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三是建议加快《住房保障法》的立法工作。近年来,虽然国务院和有关部门先后出台了二三十份住房保障方面的文件,但是多属于政策性规定,难以形成硬约束。建议通过立法,明确保障房建设的总体思路和政府、居民以及包括保险机构在内的其他参与方各自应当承担的责任,规范建设规划、住房标准、分配方式、进退机制和运营管理,推动保障房建设进入法制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