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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商密集出台新规定为民企松绑解困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02日 16:3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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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杭州3月2日电(黄深钢、董彬)记者从浙江省工商局获悉,一批为民企松绑解困的新规定密集出台,内容涉及工商部门自身转变行政方式、扩大区域授权、减轻企业负担等方方面面。

  浙江省工商局企业登记处处长傅智超介绍说,本次浙江工商部门出台的新政策共计十条,最有新意的就是工商部门将在内部“转作风”,推行“四无”特别服务。据了解,“四无服务”具体内容为“无障碍准入、无痛苦年检、无附加授信、无后果修复”,如新政策规定,对企业除危害公共安全、食品安全、环境安全等以外的一般性违法行为,未造成直接危害后果或主观恶性不大,事后企业能即时消除违法状态的,工商部门将先进行提示、警示,拒不改正的再依法处罚。

  这批新规定还针对舟山群岛新区、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区和绍兴县、嘉善县等一些经济强县下放了部分工商管理权限。如舟山市、义乌市的工商部门被许可办理外省来舟山发布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备案,等等。

  浙江工商部门还将对研发机构、高端制造、创意设计等产业放宽企业名称中的行业限制,企业经认定符合总部企业条件的,经工商部门核准可以在名称中使用“总部”“地区总部”“研发总部”等字样。

  此外,工商部门此次还宣布将进一步推进企业“债转股”登记,扩大债权转股权的适用范围,开放了“经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确认的债权”和“公司破产重组或者和解期间,列入人民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或者裁定认可的和解协议的债权”两类债权出资,并取消了审计环节、降低了股东表决权要求,从过去需要全体股东通过调整为只要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据了解,浙江工商部门自2010年4月出台债权转股权办法,开展债权出资试点两年来,已经转化债权80余亿元,涉及企业近两百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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