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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唯冠iPad商标权之争:商标和产品谁更有价值?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03日 11:23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凤凰网科技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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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财经频道《对手》节目现场

央视财经频道《对手》节目现场

  凤凰网科技讯 3月2日晚间消息,中国互联网产业联盟秘书长李易在央视财经频道《对手》播出《“iPad”到底是谁的?》节目中表示,iPad商标权案需要强调的不是商标的归属问题,而是谁让全世界真正认识到了iPad这个商标,红方阵营北京市盛峰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于国富则认为,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是要进行登记注册的,目前来讲,这个商标仍然是在深圳唯冠的名下。

  今日晚间,21:55分央视财经频道《对手》栏目播出《“iPad”到底是谁的?》,一家是濒临破产的中国企业——唯冠,一家是市值高达4560亿美元,全球最大的公司——苹果。红方阵营由北京市盛峰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于国富、财经评论员马光远、中国通信业观察家项立刚组成。蓝方阵营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汪涌、中国互联网产业联盟秘书长李易、《中国新闻周刊》主笔刘彦组成。

  以下为各方嘉宾的精彩观点摘要:

  代表红方阵营的于国富律师强调,现在要讨论的并不是平板电脑该归谁,而是iPad这个字母组合所构成的中国商标应该归谁。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是要进行登记注册的,由商标局发商标注册证,以商标注册证载明的商标专有权人来作为商标的所有权者。目前来讲,这个商标仍然是在深圳唯冠的名下。这个商标的注册日期是在,申请日期是在2000年1月10日,那么显然早于苹果的iPad的产品的名称之前。

  代表蓝方阵营的汪涌则表示,首先对商标法的理解,两位有误导,商标法不仅保护注册商标,也保护未注册商标,iPad之争涉及到实际使用商标赋予商标价值使用人没有去注册,他和注册在先注册取得商标证书,但是没有在商业上实际使用这样所有人之间冲突,这个冲突在商标法里面有解决的办法。

  而蓝方代表李易则指出,不要先去谈iPad的商标,虽然唯冠在很早就注册了有十个iPad相关的商标,但真正让全世界的消费者,让全世界的公众了解iPad是是苹果公司。

  红方代表马光远反驳道,2001年唯冠注册的iPad商标,苹果方面是承认的,而后来的转让并未成功,所以商标仍在唯冠手中。

  红方代表项立刚则从另一个角度论述,苹果如果官司输了,一定会选择将iPad退出中国市场,因为苹果是一个有洁癖的公司。

  对此观点,蓝方代表刘彦则坚称,不论苹果的iPad最后是否还叫iPad,但是它不会退出中国市场,因为苹果不会因为三分之一的产品去损害整体品牌的商誉。

  这场商标纠纷是从2001年开始,我们先来回顾一下苹果唯冠商标权案的渊源:

  据了解,2001年,唯冠科技注册了iPad的中国商标。五年后,苹果公司计划推出平板电脑iPad时,就开始和唯冠有了商标之争,并多次对簿公堂。

  到2010年,苹果开始在中国正式出售iPad时,并没有拿到iPad在中国内地的商标权。

  2012年,苹果和唯冠再起纷争,打上法院最终以苹果公司一审败诉而落幕。对于法院的判决,苹果表示判决书还没有生效,并以唯冠涉嫌做假证据提出上诉。(李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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