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中国联通欺诈消费者,把已经销售出的手机号码再次卖给其他消费者,构成滑天下之大稽的欺诈行为。对于消费者的投诉和维权,闭目失听,置若罔闻,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选一个靓号从5.17-9.1花了数月之久)。对于拥有千万消费者的诺大联通,对于其信誓旦旦美其名日的“沃”3G,联通把如此让人心寒的服务提供给消费者,如何面对随之“K”线图心跳的广大股民,如何面对追随其3G“粉丝”之期望。
联通实在让人太心寒了! 2009-09-01日订购联通号码186****1688, 09.09.02至联通营业厅签约付款并拿到付款凭证,回家后当日下午被告知此号码已经于两个月前卖给了另外一客户使用,以后开始向联通进行漫长的交涉与投诉:希望:1、能拿回购买的号码,2、或者联通重新给我一个满意的号码;时隔2年半之久,(期间也向联通北京总部投诉一直也杳无音讯),问题至今也未解决。难道这就是联通处理问题的方式和风范,难道这就是联通所谓的“3G”速度。联通肆意践踏消费者合法权益,忽悠欺诈消费者,视国家神圣法律之何在?视芸芸众生利益之何在?(附件为相关凭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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