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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6日,富安娜状告罗莱家纺不正当竞争案终于落下帷幕,这场持续近3年的纠纷最终以富安娜胜诉,罗莱家纺向富安娜赔偿10万并在其公司官网上公开道歉作结。富安娜董秘胡振超表示,将把罗莱家纺赔偿的10万元捐给中国家用纺织品行业协会。
判决确认,罗莱家纺使用“富安娜”为关键字对其经营的lovo网站进行网络推广、宣传,侵犯了富安娜的商标权。因讼争各方均未提起上诉,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罗莱家纺在其品牌LOVO网站公告称,罗莱家纺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罗莱家用纺织品有限公司就涉案行为向富安娜表示歉意。
富安娜相关负责人对《证券日报》表示,此次胜诉象征意义大于实际判决结果的意义,最重要是维护家纺行业电子商务市场正常发展秩序,也捍卫了消费者与投资人的权益,这也是富安娜的初衷所在。
源起盗链侵权风波
富安娜、罗莱两大家纺上市公司对簿公堂,源起一场盗链侵权风波。作为竞争对手,富安娜、罗莱在行业中排行前二名。2009年9月至10月,罗莱家纺利用Google竞价排名,宣传 “买富安娜,到LOVO”等虚假信息,并将链接指向罗莱家纺的电商网站。与此同时,梦洁、多喜爱等13家家纺品牌也受到了盗链侵权。即使在中国家纺协会出面协调的情况下,罗莱家纺依旧没有收手,而是转为了“游击战”,不定期的进行盗链侵权。
上述时间,正值富安娜筹备上市的敏感时期,而罗莱家纺已完成上市,因此富安娜选择了“隐忍”。在富安娜于2009年底成功上市之后,2010年7月,“修整完毕”后的富安娜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将罗莱家纺告上了法庭。从2010年7月至2012年2月,在1年半的时间内,历经2次开庭。
“对罗莱的纵容就是对行业的伤害,这种不正当竞争是牺牲行业利益,谋取短期利益。”富安娜董秘胡振超对《证券日报》表示,“富安娜作为家纺行业三大上市公司之一,有责任扛起家纺行业电子商务平台反不正当竞争的大旗,保障家纺行业电子商务平台沿着健康的轨道发展。”
富安娜打假以儆效尤
据悉,自富安娜对罗莱家纺提出诉讼以来,家纺行业电子商务平台再未出现类似的恶性竞争事件。据富安娜总裁办罗莉红介绍,富安娜维权已经不是第一次了,此前官方域名www.fuanna.com被恶意抢注,对方曾开出天价想卖回给富安娜。但2011年初,富安娜通过亚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不花一分钱赢回了“fuanna”域名。
“企业在网络推广过程中,像竞价排名、关键词搜索,应注意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不能存在搭便车行为,这种行为虽然属于网络虚拟事务,但现有的法律也是对其有规制的。”北京市律师协会信息网络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孙彦对《证券日报》表示。
孙彦指出,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要保障电子商务的良性、可持续发展,需要企业自律,也需要相关法规的健全和完善。富安娜诉罗莱家纺一案,不仅有利于家纺行业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客观上还有望推动更有针对性、更有操作性的相关法律法规尽快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