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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圣地亚哥3月6日电(记者 叶书宏 赵燕燕)智利6日颁布《科技研发法》,旨在通过减税激励私人企业进行科技创新。
新法颁布前,为激励科技创新,智利政府通常对聘请第三方研发机构进行科技创新的企业实施减税。新法一项重大改革是,将减税范围拓展到所有依靠自身研发能力寻求科技创新的企业。预计新法实施后,减税企业的科技创新投入成本有望降低35%。
新法推出的另一项改革是,此前政府规定享受税收优惠的企业其科研投入必须占到息税前收益的15%,而减税额最高不得超过40万美元。新法实施后,取消了科研投入对息税前收益的占比限制,同时将减税最高限额从40万美元提高到120万美元,以便更多企业享受减税优惠。
另据业内人士分析,新法实施后,企业会计制度也将随之调整。例如,此前企业科技创新项目只有在智利工业生产促进协会审核认证之日起方能计入成本,而现在从项目实施之日起就可以计入费用从而享受税收减免,无需主管部门审核确认。
智利总统皮涅拉在新法颁布仪式上说,科技创业与创新需要宽松的环境和有效的激励措施,政府实施税收激励措施的优先考虑对象是中小企业。皮涅拉说,此前由政府主导的科技创业者扶持计划已投入26亿美元,受益的科技创业者达16.7万人。
一直以来,智利政府非常重视企业的科技创新活动,研发领域主要集中在农业、渔业、畜牧业、环境和基建、食品、医药、矿产、信息和通讯行业等。根据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对117个国家科技创新能力指数的排名,智利位列第42位,在拉美国家中仅次于阿根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