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第一次维修更换了温控器160元+保养150元+入户30元。但维修后机器仍未正常工作。二次中,其维修员认定损坏部件为加热管(200元)非之前更换的温控器。维修共花费540元。这次维修后热水器加温能力大幅降低,最高温度只接近60度。本人之后与阿里斯顿客户关怀部门进行了核实,其公司的热水器水温合格标准应为70对(阿里斯顿在其产品信息中标注其产品温度最高值应为75度)。投诉:1. 其售后服务部门缺乏最基本的管理并故意放纵其售后服务部门,其售后维修人员表示其所有执行标准均为阿里斯顿相关部门授权或暗示同意。2. 在与阿里斯顿客户关怀部门沟通后其承诺两日回复但并无结果,在两日后再次联系时电话被转接至其他接待部门,而且其负责人为规避责任拒绝提供任何维权所需的信息(例如公司所在地)。3. 其维修人员在对故障错误判断并错误更换配件后,并无任何解释并补偿。4. 其售后部门更换后的配件加热温度低于其其售后部门更换后的配件加热温度低于其产品原装配件10-15度,但其售后部门坚持认为此温度正常,并表示其更换后的配件在高温下极易损并表示其并表示其更换后的配件在高温下极易损坏,故公司要求其在维修过程中限制工作温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