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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家庭需要携带申请人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房屋办证交易中心领取相关表格,经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签署意见后,携带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住房状况证明、残疾证明、低保证明或收入证明、《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协议》等原件及复印件,向户籍所在地房屋办证交易中心提交审核。
各房屋办证交易中心将审核通过的年审材料送至合肥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发展中心复审。
经复审,符合条件的家庭继续予以租金补贴保障;不符合条件的,房屋办证交易中心将书面通知申请家庭。申请家庭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合肥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诉。
高新区、新站区、经开区保障家庭分别在对应的蜀山、瑶海、包河房屋办证交易中心办理年审手续。
凡同时符合下列四个条件的家庭均可继续享受2012年度廉租住房保障:一是申请家庭成员均具有合肥市市区居民户口,且在同一户籍中;二是申请家庭2011年度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8840元;三是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四是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
目前,申请庐阳区“荣城北苑”廉租住房的2120户正在进行实物配租,月底将完成这一工作,届时没有承租房屋的家庭将作为第二批年审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