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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天从财政部获悉,从今年4月1日起,我国将对重大技术进口税收政策有关装备和产品目录进行调整,多项重大技术装备产品此后进口将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财政部、工信部、海关总署和国税总局日前联合发布通知,明确今年最新修订的《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和《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进口关键零部件、原材料商品清单》将于2012年4月1日起执行,凡符合规定条件的国内企业为生产新目录中所列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而进口的清单中相关零部件和原材料商品,将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记者在查看上述两目录时发现,目录中有一些特种用途挖掘机、工程车等数十项涉及各个领域的重大技术装备产品都标注为“新增”,表明这些产品在4月1日后进口将享受新的税收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