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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今年应完成所有创业板投资者信息收集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15日 08:3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证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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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持续关注风险承受能力不足投资者交易与盈亏

  深交所会员管理部副总监李庆中14日透露,深交所于近期组织全国证券公司参与投资者深化适当性管理培训,提出落实深化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八项要求。

  深交所要求,各会员单位创业板客户信息收集及风险测评比例应实现100%,即收录创业板客户基本信息及有效联系方式的比例应达到100%;完成创业板客户风险测评与后续评估的比例应达到100%。“双百比例”的完成时间应为2012年12月31日。

  交易经验不足2年的投资者原则上不得开通创业板交易。已满2年交易经验但风险测评结果显示风险承受能力为保守型的投资,原则上不予开通创业板。在经过劝导和风险教育后,上述两类投资者仍坚持要求开通的,会员应对客户申请、风险揭示及相关劝导工作进行详细留痕,以备核查。

  各会员单位应持续关注风险承受能力不足投资者的交易情况,对后续评估显示风险承受能力为保守型的客户,应持续跟踪分析其交易行为特征及盈亏情况,采取针对性措施进行风险提示和教育。对于已开通创业板交易但账户资产量低于10万元、交易经验不足2年的客户,应密切关注其参与创业板交易情况,通过柜台交易系统风险提示等有效方式,持续劝导其审慎参加创业板交易。

  各会员单位应加强退市制度宣传,揭示退市风险,密切配合深交所做好创业板退市制度宣传工作,应在官方网站建立与深交所教育园地的链接,通过各种有效方式向投资者提示阅读相关创业板风险教育和退市风险的信息。

  各会员单位应建立重要信息的发送与记录留存机制,通过合同、协议书等方式,与客户约定重要信息发送与接收的渠道;对于创业板股票退市等重要信息,应确保通过有效方式向持有创业板退市股票的客户传达,并做好留存记录,以备核查。

  各会员单位应保障联络回访有效,确保信息传递及时畅通;加大对创业板客户的联络与回访力度,确保创业板客户联络与回访有效率在95%以上;建立健全客户联络回访机制;除预留客户本人的有效联络方式外,还可要求客户提供其他紧急联系人的联络方式。(周少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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