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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香港3月16日电(记者 吴铮)香港《2012年公司条例(修订附表8)令》16日在宪报刊登。此条例旨在取消现阶段根据《公司条例》向有股本香港公司征收的股本注册费。
香港特区政府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介绍,此条例是为实施特区政府2012至2013财年财政预算案中有关取消向本地公司征收股本注册费的建议。
相关修订适用于在2012年6月1日或之后就成立公司、增加名义股本,或以溢价发行股份而向公司注册处递交相关文件的公司,预计实施后特区政府每年收入会减少约9000万港元。
陈家强说,取消股本注册费有助于鼓励投资者在香港设立公司、进行集资活动和扩展业务,进而加强香港作为企业注册地的吸引力、提升香港作为国际商贸中心的竞争力。
此条例定于21日提交特区立法会进行先订立后审议的程序,待完成所需立法程序后将于6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