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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把“委托投资运营”误读为“委托入市”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21日 10:3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保障基金委员会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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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公布了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受托投资运营广东省部分养老金的信息,得到社会各方面的正确解读。但是,也有一些媒体和个人把“委托投资运营”误读为“委托入市”,理解为入“股市”,这是不准确的。

  长期以来,地方管理的养老金主要用于购买国债和存入银行,收益率过低,不利于养老金保值增值。“十二五”规划提出“稳步推进养老金投资运营”。经过广东省政府和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多次协商,经国务院有关部门同意,并报经国务院批准,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受托投资运营广东省1000亿元基本养老保险资金。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从2006年开始受托管理中央财政补助9个省市区政府做实个人账户资金,获得较高收益率。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受托投资运营广东省部分养老金,将采取更为审慎的投资方针,该项资金将主要投资于国债、银行存款、企业债、金融债等有固定收益的产品,委托人可获得不低于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息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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