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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炒”掉区域经理 微软赔了上百万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22日 17:0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法制晚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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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认为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并无充分证据

  月薪5万余元的微软公司区域商务经理赵先生,被公司以虚假报销为由“炒鱿鱼”,赵先生对此不服将“老东家”告上法院。

  记者上午获悉,一中院以证据不足为由判决微软公司向赵先生支付经济赔偿金等100万余元。

  2004年7月,赵先生加入微软(中国)有限公司,2009年时的职位是区域商务经理,税前月薪52413元。

  微软公司称,2009年7月,该公司调查发现,赵先生存在严重的差旅和娱乐招待费用报销不实问题。公司曾多次要求赵先生对这些费用进行澄清,并将不实费用的清单列明发给公司,但赵先生始终拒绝说明。

  2009年11月,微软公司以严重违反《员工手册》规定为由,宣布解除与赵先生的劳动合同。

  微软公司认为,该公司关于差旅和费用报销政策方面有着明确的规定,同时,微软公司每年都会组织包括赵先生在内的全体员工就《微软公司商业行为准则》进行培训。赵先生对《员工手册》及其所包含的差旅和费用报销政策、《微软公司商业行为准则》等规章制度的内容很清楚却明知故犯。

  同时微软公司还认为,在双方的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公司可立即解除合同且不需承担任何责任。

  但赵先生对公司的做法表示不满,将公司告上法院,要求微软公司支付经济补偿等509万元。

  赵先生认为,公司称他虚报差旅费,没有任何事实依据,因为这些报销已进行了逐笔审核,逐级审批。赵先生表示,微软以这个理由“炒掉”自己,是由于他没有服从微软公司的调派,从而遭到的“报复”。

  法院审理后认为,微软公司并未充分举证证明赵先生的解释不成立且存在报销不实事实,故判决撤销微软作出的与赵先生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另微软须向赵先生支付各种补偿共计100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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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管离职劳动争议案飙升

  今天上午,记者从北京市一中院了解到,两年来,高管离职引发的劳动争议纠纷案直线上升,2010年,该院受理涉及高管的案件为79件,而2011年则为115件,上升近五成。

  据介绍,高管人员与企业发生纠纷时,通常会导致高管索要巨额补偿和加班费,对企业影响重大。由于高管人员的薪酬标准一般较高,月薪大多过万,甚至数万元,因此,此类诉讼标的额少则十几万元,多则数百万元。

  另外,由于高管人员大多掌握企业商业或技术秘密,并存在股权激励机制,因此与普通劳动争议案相比,这类诉讼法律关系更为复杂,审理难度较大。(记者 王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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