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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国务院批转国家发改委《关于2012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意见》提出适时出台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
《意见》提出,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适时出台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记者注意到,去年只提出公开政府预算,特别是“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支出情况,今年要求更进了一步。
另外,《意见》还提出,加快财税体制改革,稳步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行业和地区范围,适时扩大房产税试点范围。据记者了解,广州和深圳可能接棒,成为重庆和上海之后的试点城市。
此外,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积极培育面向小型微型企业和“三农”的小型金融机构,修订《贷款通则》,合理引导民间融资,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健全新股发行制度和退市制度等。
在推进行政体制改革方面,《意见》要求,以投资、社会事业和非行政许可领域为重点,清理、减少和规范现有审批事项;积极推行行政问责制;全面推进地方财政预算、决算公开。
户籍改革
稳定就业农民工转变为城镇居民
《意见》要求,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因地制宜,稳步推进,把在城镇稳定就业和居住的农民工有序转变为城镇居民。《意见》还明确,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
《意见》还指出,按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的要求,研究制定铁路体制改革方案。抓紧制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完善工资制度,健全工资正常增长机制。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制度,研究地区附加津贴制度实施方案。推进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制度。改革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