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客服设为首页 |
近日,记者从湖北省人社厅了解到:截至目前,湖北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综合参保率已达91%,应参保人数1886万人,已参保1731万人。其中,60周岁以上人员养老金发放率达100%,适龄人员参保缴费率达88%。
据了解,全国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部署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经验交流会后,湖北省及时贯彻落实国家的安排部署,省委、省政府决定将全省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合并实施。2011年7月,湖北省政府印发《关于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并召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部署会议,在65个县(市、区)启动试点工作。
在工作的实施过程中,湖北省强化组织领导,加强政策探索,强力推进工作重点,确保财政资金落实,同时,完善基层平台,推进信息化建设,注重宣传推广,确保实施方案落到实处,促进了基础养老金发放和适龄人员参保缴费,实现了为群众服务最优化、让群众利益最大化。
据了解,试点工作启动之初,湖北省委书记李鸿忠就多次指示,要把这项民生工作做好。省委副书记、省长王国生出席试点工作部署会议并作动员讲话,湖北省委常委、副省长张岱梨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并多次深入试点实地检查督办。大部分试点地区将试点工作列入当地政府为民办实事的“第一件实事”,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
既严格执行中央的“规定动作”,又联系本地实际增加“自选动作”,是湖北省试点工作的一大亮点。比如,适当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增设缴费档次,鼓励长缴多缴,照顾特殊群体。在中央确定每人每月55元基础养老金的基础上,10个试点县由政府出资提高了发放金额,武汉市新洲区等4个区将月基础养老金提高到100元。潜江市等40个试点县将最高缴费档次提高到2000元,满足了不同经济条件群众的需求。
在基层平台建设方面,各试点县级经办机构编制落实为10到15人,乡镇、街道设立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事业编制2到3人,公益性岗位2到3人,并通过新建、改建、租借和合署办公等方式解决办工场所。为了确保经办服务制度健全有序,省人社厅出台了经办规程及统计管理、基金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管理等1个规程和6个配套办法。
试点工作在推进信息化建设上实现了五个统一,统一业务管理软件开发,统一业务专网建设,统一远程终端设备配发,统一金融服务合作银行,统一社会保障卡管理。据了解,湖北省农业银行作为全省新农保社会保障卡金融合作银行,利用其营业网点、自助终端、转账电话、网上银行、电话银行等金融工具,为参保人提供了各项周到的服务。(胡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