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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卡高科:存依赖退税政策现象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28日 18:3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和讯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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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监会3月27日晚间公告,证监会创业板发审委今日审核了浙江金卡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申请,公司申请获通过。金卡高科此次拟发行15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6000万股,拟于深交所上市。

  招股书显示,2009年、2010年、2011年金卡高科因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对净利润产生的影响分别为23.92%、48.13%、43.43%,公司存在依赖退税政策情况。

金卡高科因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对净利润产生的影响

  对根据《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 ]25号)、《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 ]100号),公司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 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的增值税退税分别为335.99万元、923.67万元和1,407.48万元。

  2010年9月,根据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公布浙江省2010年度第三批软件企业认定名单的通知》(浙经信软件[2010]480号),公司被认定为软件企业,2010年和2011年免征企业所得税,2012年至2014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软件企业认定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软件企业认定实行年审制度,各地认定机构应按该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软件企业认定标准对授权区域内的软件企业进行年审,年审结果由认定机构的同级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审核并会签同级税务部门批准,并报上级信息产业部门备案。

  根据《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11年软件企业年审工作的通知》(浙经信软件[2011]76号),年审范围为2010年年审合格的软件企业及2009年6月29日-2009年12月26日新认定的软件企业(证书编号为:浙R-2009-0001至浙R-2009-0157)。发行人于2010年 9月7日取得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颁发的编号为浙R-2010-0116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故2011年不参加软件企业年审。

  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对公司的发展、经营业绩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若公司未来在软件企业年审中不合格,或国家关于软件企业的增值税退税政策发生变化,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盈利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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