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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提醒:网购货到付款需警惕 别被"飞单"骗了你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29日 18:3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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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上海3月29日电(记者 黄安琪)货到付款本应是最安全的接收快递的方式,但一些不法分子正是看中多数购买者不会当面拆包验货的“漏洞”而假冒快递送假包裹骗钱。上海市徐汇区法院日前对5名“假快递”作出一审宣判,以诈骗罪判处主犯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千元,其余4名被告人被分别处以10到8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11年8月,一位消费者报案称其在淘宝网上购买了一对手表,由于疏忽,没有当面验货便将584元货款给了“快递员”,然而当他打开包装盒后才发现里面竟是两盒“如烟”及一卷硬纸板。警方立刻展开调查,两周后一名叫李井珠的女子和其丈夫被抓获,一个“假快递”犯罪团伙浮出水面。

  据公诉机关指控,去年7、8月间,李井珠通过网络获得顺丰快递货到付款的送货信息及空白快递单、包装纸盒、填充物等作案物品,即按照上述送货信息填写虚假快递单,随后与丈夫及老乡一同包装、制作假包裹,并安排几名同伙赶在顺丰快递员之前将假包裹送给网购者以骗取货款。经查,李井珠等五人共骗取45名网购者支付的货款共计27777元。

  法院审理认为,李井珠等人结伙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多次诈骗他人钱款,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据了解,私下出售获取快递信息的行为行话称为“飞单”。犯罪分子在接到“飞单”后,赶在真实快递员抵达前将假货送上门并骗取货款。在实施犯罪的过程中,“假快递员”为防罪行败露,往往以“公司规定不得现场验货”等理由搪塞消费者,一旦遇到坚持拆开包装的情况则谎称“送错货”后立即离开。

  上海市徐汇区法院提醒消费者,在网络购物时应提高警惕,了解清楚卖家委托的快递公司,在签收快递单的同时进行现场验货。在选择付款方式时,应尽量选择网上银行或支付宝交易,而不选择“货到付款”,让这类“飞单”的犯罪分子无空子可钻。与此同时,快递公司也应加强内部管理,防止客户信息外泄情况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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