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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ST德棉(002072)虚假陈述索赔案一审败诉后,投资者莫女士期待通过上诉挽回损失,不过,这一希望破灭了。29日,莫女士的代理律师、广东奔犇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国华收到了山东省高院下达的终审判决书。
在判决书中,山东省高院表示,该院二审查明的事实与一审法院查明的一致。因此,法院认定莫女士的投资损失是由证券市场系统性风险因素所致,德棉股份虚假陈述与莫女士的损失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因此上诉人关于德棉股份的虚假陈述与其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上诉理由不成立,该院不予支持。山东省高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53条第一款(一)项的规定,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对此,刘国华表示研究后将申诉。
当日下午,刘国华代表的刘女士等5人诉ST德棉虚假陈述索赔案一审二次开庭在济南市中院开庭。在庭审中,双方提交了部分新证据,对系统性风险进行了辩论。由于ST德棉代理人只是一般代理,法庭无法对双方进行调解,将择日宣判。
对于ST德棉虚假陈述索赔案,本报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