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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养老公寓之名建别墅 小产权房开发商获无期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31日 17:0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京华时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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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上午,因为擅自在房山区建设并销售“青龙湖庄园”别墅,北京风景[最新消息 价格 户型 点评]伟业房地产有限公司老总李凤景被市一中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成为首名因建设、销售小产权房而被追究合同诈骗罪刑事责任的开发商,他也获得了合同诈骗罪的最高刑罚。

  法院查明,2009年8月至2010年12月,48岁的李凤景伙同卢连洁、杨萍等人,在明知北京市房山区“广孝山庄养老公寓”没有取得政府相关审批手续的情况下,仍擅自在房山区青龙湖镇常乐寺村施工建设养老公寓,并在青龙湖镇政府向其发出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及限期整改违法行为通知书,将已建房屋及地基拆除后,隐瞒上述事实,采取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等方式,对外销售广孝山庄养老公寓,先后骗取路某等16名被害人的购房款共计730余万元。其中,卢连洁参与骗取14名被害人的购房款640余万元,杨萍参与骗取6名被害人的购房款350余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凤景与卢连洁、杨萍的行为均已经构成合同诈骗罪。这其中,李凤景和卢连洁被认定为主犯,杨萍为从犯。法院判处李凤景和卢连洁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杨萍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对于判决结果,李凤景和卢连洁没有过激反应,获刑最轻的杨萍则放声大哭,边哭边喊“太严了”。

  宣判后,记者询问了李凤景对判决的看法,他仍然认为自己不构成诈骗罪。李凤景表示,事发后他没有逃跑,而且目前也已经退了好几百万房款,所以对于判决结果他肯定要上诉。

  ■新闻链接

  第三个获刑的小产权开发商

  李凤景是本市第三个因违法建设“小产权房”而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开发商。但此前被追刑责的开发商被指控的罪名与李凤景不同,分别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和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这两种罪名的最高刑期分别是5年和7年,其中开发商张玉东被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王晓晨最终被法院以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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