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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沈阳4月1日电(记者刘阳、徐扬)辽宁省国税局和地税局3月31日在沈阳与13家大企业签署《税收遵从协议》。协议旨在建立税企双方共同防范风险的运转模式,提高企业的税法遵从度。
据辽宁省国税局副局长马志云介绍,税务部门发起这项活动一是帮助和促进企业建立健全税务风险内控体系;二是确立企业在征纳关系中自我申报的主体地位;三是探索建立适合我国税收管理实际的大企业税收管理新模式。
此次参加签约的企业包括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辽宁省机场管理集团公司等13家企业。根据协议,企业承诺向税务机关提供更全面的企业财务信息,在做出“重大经营决策,包括重大并购或者重组、重大投资、重大合同签订”时书面报告税务部门。
同时,国税、地税部门将“以企业需求为导向,为企业提供全方位、个性化、便利的服务。”并“及时向企业进行宣传和辅导税收政策的重大变化。”
在签约企业经营状况发生改变时,税务部门还将为企业分析潜在税务风险,并提出防范和应对风险的建议。这样,在以往单纯的税务部门“事后收税”环节外增加了企业事先“报备”,降低了税收风险。
据悉,辽宁税务部门与大企业的互动机制还处于探索阶段,未来税务部门将考虑扩大签约企业范围,为更多企业提供量身打造的税收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