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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中国企业在美遭遇的规模空前的集体诉讼潮,加强风险管理成为真正破解之道。
截至2011年10月底,已经有36家在美上市中国企业遭遇集体诉讼。此外,针对在美上市的中国企业,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已发布多个强制执行举措和措施,发布正式公告警示投资者对于反向并购上市的中国企业投资的风险、并成立了特别小组调查这些通过反向并购上市的公司。
赴美上市往往被认为是企业成功的标志,然而这场席卷而来的集体诉讼潮却扑灭了中国股的“美梦”。2011年12月,美国加利福尼亚州中区联邦地方法院驳回了一项诉称中国企业——盛世巨龙伪造夸大向美国证交会上报收入数字的股东集体诉讼。这无疑为诸多诉讼缠身的中国企业打了一 针“强心剂”。但是这波浪潮远未过去,在美上市企业的高管们仍需谨慎,加大风险管理,在信息披露、公司治理及内控等方面补阙拾遗。
跨越雷区
对于在美国上市的中国企业面临的监管和市场环境,普华永道合伙人陈昌盛表示,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已加大了对海外在美上市企业的财务信息质量和审计事宜的审查力度,特别是那些通过反向收购实现上市的企业。“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特别列出了与中国在美上市企业相关的几项因素,包括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可变利益实体、收入确认、应收账款、关联方交易和税务等等,要求增加透明度和披露更详细的信息。”陈昌盛建议鉴于这些问题的复杂性,中国企业应主动评估重要项目的会计和财务报告,与重要交易相关的会计事项应与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进行事先沟通,解决财务报告控制不力的问题,“如有必要,聘请美国GAAP专家和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报告专家以降低会计和财务报告过程中的风险。”
这是陈昌盛在“在美上市中国企业风险管理上海高峰论坛”上提出来的。针对当前的市场环境和中国企业面临的压力,中国海外上市企业协会与信利保险(中国)有限公司于2011年11月24日在上海联手举办了在美上市中国企业风险管理上海高峰论坛。这次高峰论坛专为在美上市中国企业风险管理的核心决策者而定制。来自信利集团旗下公司、亚美保险咨询(AAIConsulting)、普华永道和美富律师事务所的保险、法律和审计方面的专家与大约30名高管参加了此次论坛。
作为上市条件之一,中国发行人必须接受美国法律的管辖,包括证券索赔。美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Timothy W. Blakely和美富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律师王飞鸿也强调,尽管作为美国上市公司益处颇多,但在美国上市增加了公司所面临的法律责任风险。“公司及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要遵守美国法律。非法内幕交易、违反美国反腐败法或向股东提供误导性信息等不当行为会导致高额罚金、禁制措施、乃至刑事指控。美国监管机构会审查公司的公告资料和市场活动,并可对可能违反美国法律的行为采取执行措施。美国原告律师也可提起指控证券欺诈的集体诉讼,而使公司面临成本高昂的诉讼。”鉴于此等风险,Timothy W. Blakely和王飞鸿认为,在美国上市的中国企业应与美国专业人员紧密合作,制定强有力的公司治理政策和规范。
在监管日益严厉的形势之下,高管们面临的压力和风险也正与日俱增。董事及高管责任险是海外上市公司必备的险种之一。据信利集团旗下公司职业责任保险新兴市场首席承保官顾家森(Carsten Keune)博士和亚美保险咨询的董事 David Ackerman介绍,董事及高管责任险的设计初衷是保护公司董事及高管的个人资产,因为他们不同于普通雇员,他们要为其不当行为承担个人责任。在市场环境不佳时,董事及高管责任险拓宽到了保护公司资产负债表的范围。在此情况下,对企业和董事的索赔可能会用尽承保限额,导致董事面临承保额不足的问题。因此要购买适当的承保限额和考虑特别的保险解决方案来保护董事个人资产,才能确保董事及高管责任险能提供足够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