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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成居民担忧阶梯电价变相涨价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09日 14:43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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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劫富济贫,还是变相涨价?阶梯电价政策靴子落地,不同收入阶层有着截然不同的感受,80%普通用电如何保证涨价,政策在从中央到各地的执行过程中应谨防走样。

  在3月28日“2012年全国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上,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彭森透露,酝酿三年之久的阶梯电价改革方案已确定,上半年择机推出。

  在资源价格改革大势的驱动下,居民担心电价也搭价改的快车顺势上涨。

  4月5日至7日,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面对面采访北京17位居民,电话采访天津、河北、河南、内蒙古、新疆、甘肃等省市区的13位居民,六成居民认为推广阶梯电价是变相涨价。

  中国电监会研究室研究员吴疆和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对于阶梯电价的解读与宣传不到位,容易使社会产生误解,按照政策出台的初衷,并不会增加老百姓的生活负担,最终底阶电量能否满足居民基本用电需求,取决于地方出台的具体方案。

  28个省市“95598”热线客服人员在电话中向记者表示,正处于摸底调查或者听证阶段,目前还没有接到正式的文件通知。

  担忧涨价

  “阶梯电价,还不是变相涨价嘛。我们一家四口人,春秋都不止140度,何况夏天还要用空调?怎么计价,怎么节能,电费都要增多,这物价涨的真是火箭速度,要是工资也有这速度就好了。”北京紫竹院某社区的陈女士对阶梯电价表示很无奈。

  记者在调查的过程中发现,居民的担心主要集中在两点:一是阶梯电价改革变相涨价;二是分档用电量标准过低,不符合正常用电需求。

  吴疆和林伯强均认为,如果阶梯电价在实行过程中考虑各地实际,根据覆盖80%以上居民的用电量推出当地的具体方案,将不会增加普通居民负担。“去年上网电价每度提价将近3分钱,居民电价却未涨价,其间的价格差一直由电网企业背负,所以这次上调,舆论才会误解成变相涨价。”吴疆对记者解释,“阶梯电价只是用电大户与用电小户之间的利益调整,很纯粹地调整电价结构,无关乎电价水平,未来居民电价水平不论提高还是降低都将保持一定的阶梯结构。”

  至于民众现在普遍担心的变相涨价、基本电量标准过低等问题,吴疆表示各地用电量分档具体方案尚未出台,需要根据上半年各地的测算、听证之后才能确定,下半年才可能陆续落实实行,“大家可继续关注”。

  他认为,阶梯电价推广,关键在于提高信息透明度,在解读政策、举行听证会等公开信息的基础上,更要让老百姓看明白并厘清电价交叉补贴不清的问题,尽可能地简化。

  为何实行

  阶梯电价与涨价并非毫不相关。在国内最早提出推广阶梯电价的林伯强认为,执行阶梯电价后,再上调电价将更合理。他强调,在推行阶梯电价的过程中最关键的是要肯定“电价必须涨”的大前提。

  “阶梯电价通过调整电价结构,保障80%居民电费支出稳定,是劫富济贫,需要思考的是怎么涨更合理,推行阶梯电价,将涨价的成本给富人,降低对普通居民的影响。”

  吴疆从政策角度分析,阶梯电价是一项福利政策,同时也为电力体制改革注入了新的活力。

  阶梯电价最主要的作用在于增进社会公平公正,“劫富济贫”,保证低消费者用户最基本的用电权利,不必为电价的上涨而增加额外负担,甚至被迫降低生活水准。而之前被富人拿走的补贴也会慢慢补给穷人。如果阶差设置足够大、高消费用户需要承担的价格足够高的话,还可以引导居民节约资源。

  彭森曾表示,中国居民消费电量只占社会总用电量12%,其中5%的高收入家庭用电量已占到居民用电量的24%,10%高用电量家庭消费了33%的居民用电,故此提出 “80%的居民家庭”电价保持稳定,困难群体还可享受免费电量。

  中国经济时报记者对28个省的电价情况进行调查发现,除浙江、四川和福建推行正向阶梯电价外,随着用电量的增加电费逐级递增,而甘肃实行的是逆向阶梯电价,随着用电量的增多递减。

  林伯强认为,从发电、送电成本看,用电越多价格越便宜是对的,因为零售价格总是高于批发;但是从阶梯电价的角度来说,这是错的,不利于节能。

  从厦门、四川、浙江三地的试点结果看,由于阶差设置太小,不能引起居民的注意,并没有取得设想中的效果。专家建议全面推行时,加大阶差设置,设置更高价格的高消费用电标准。

  如何推广

  本报记者在采访中获悉,河北、山东、陕西等地已经将阶梯电价提上日程,开始摸底调查基本用电量征集听证人员。

  “各地摸底、听证,定标准,已经考虑了地域差异,但是以后还需要考虑季节性差异、峰谷期差异,还有现在没有明确提出来的农村与城市用电量差异。自农村和城市同网同电以来,城市电价补贴农村电价,但是城市用电量明显要高于农村,这时候分档标准就要注意区分,不能一刀切,要多考虑实际情况。”林伯强说。

  2002年 《电力体制改革方案》中最早提出电力普遍服务政策,但十年后仍未出台。阶梯电价确定方案提出了免费用电量,吴疆表示这其实是与普遍服务政策方向一致的保民生措施,但由于政策支撑没有到位而显得“师出无名”。“电力普遍政策不能依赖企业慈善,而应尽快明确服务标准、建立补贴政策机制。电力普遍服务政策本来应该先于阶梯电价政策推出,这样才是符合逻辑的。现在阶梯电价先出来了,对电力普遍服务政策施加了压力,进一步反推电力普遍服务政策出台。”

  目前我国电价结构中存在城市/农村、工商业/居民等多种内部交叉补贴,而要保证普遍服务顺利推行,必须由政府对其进行补贴,虽然这项工作复杂艰巨很不容易,但由电力企业免费赠电毕竟不是长久之计。

  吴疆建议,在推行阶梯电价过程中政府过分抑制企业利益可能影响数据的准确性,反而不利于政策的落实。“这是一项比较温和的民生政策,不应有很大阻力,关键在于政府、企业、居民三方和谐推进”。

  关于“阶梯电价难补贴穷人,获利者可能是电网企业”的说法,林伯强表示电网企业获利还不明确,虽然20%提价会增加电网企业的收入,但是电网企业在推行阶梯电价的过程中要进行一户一表改造,还要支付部分免费档用电,也将面临成本压力,“个人认为可能会赚一点钱”。

  就电网企业如何消化成本问题,记者试图采访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但截至发稿,两家电网企业的电话始终无人接听。中国经济时报记者将继续联系电网公司,并追踪报道各地地方阶梯电价改革的进展情况。见习记者 王彩娜

  (中国经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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