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经济台 > 资讯 >

营业税改增值税减负见效 专家建议适时推至全国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10日 07:31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08网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核心提示:专家认为,此次试点政策调整复杂程度、牵扯范围之广超过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任何一项税制改革,未来应抓紧时间全国推广,并适当降低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的整体税率,平衡中央和地方税收分配。

  新华08网北京4月9日电(记者侯雪静 何雨欣 何欣荣)4月9日,酝酿多年、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营业税改增值税在上海部分行业“破冰”满百日。专家认为,此次试点政策调整复杂程度、牵扯范围之广超过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任何一项税制改革,未来应抓紧时间全国推广,并适当降低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的整体税率,平衡中央和地方税收分配。

  1月1日起,上海在交通运输业和现代服务业,率先开展“营改增”试点。目前已有12万多户企业纳入试点范围,其中一般纳税人3.5万户,小规模纳税人8.5万户。

  上海国税局、地税局局长顾炬介绍,“营改增”的减负效应具体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增值税是对每一环节的增值部分征税,与原营业税全额征税相比,避免了重复纳税,整体税负会有所减少;其次,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而言,应税服务由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将扩大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范围,其增值税税收负担会有较大降低;最后,对小规模纳税人而言,实行3%的增值税税率,较原先5%的营业税税率要低,且对其从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下家企业可以抵扣,其有益之处显而易见。

  “‘营改增’试点政策实行之后,减税企业不仅覆盖了交通运输业和现代服务业,原来征收增值税的制造业和流通业企业,税负也将减少。”社科院财贸所研究员张斌表示。

  上海新杰物流总经理王坚说,因为增值税避免了重复纳税,所以从整个产业链的角度看,它是有减税效果的。“比如,我们给下游的制造业客户做业务,以前只能提供7%的运输业发票,现在提供11%的增值税发票,相当于他们可以多抵扣4个点。在受益的情况下,公司和部分客户的谈判已经取得了效果。”王坚介绍,现在不少物流企业正在和客户重新进行合同谈判,以共享结构性减税带来的好处。

  记者从部分上海试点企业了解到,由于进项抵扣发票出具困难,部分企业确实出现了税负不降反增的情况。针对这一情况,目前上海财政针对这类企业进行补贴,增加部分返还企业,保证企业税负不增加。

  此外,上海市方面还表示,对新老税制转换过程中税负有所增加的试点企业,及时研究制定了与改革试点相配套的过渡性财政扶持措施,基本消除了这些企业的后顾之忧。

  除了政府补贴,各企业也在积极利用政策,抓住契机实现转型升级。以本次改革的重点行业交通运输业为例,其在“营改增”中适用11%的税率,而之前其适用的营业税税率为3%,因此不少人因此担心交通运输企业的税负会加重,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不少交通运输企业正在积极利用“营改增”政策来扩大自己的业务。

  最值得注意的是,“营改增”促使企业更加重视精细化采购和发票管理工作。“除了人工成本外,运输企业可以纳入项税抵扣范围的主要包括加油费、车辆采购和修理费以及包装费等,这对采购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王坚说。

  财政部财政科学所副所长刘尚希指出,目前政策倒逼试点地区一地规范使用发票,但增值税抵扣的链条式特征决定了,这一政策只有全国、全行业推广才能达到更理想的效果。

  “此次部分企业税负‘不降反增’,也是由于试点地区政策与非试点地区政策不衔接造成,应该抓紧时间全国推广。”一直主张尽快全国推广“营改增”的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表示。

  刘尚希认为,增值税扩围与房产税试点不同,增值税链条式抵扣的特性,涉及到不同地区和行业,只有全国全行业的整体推广才能达到理想效果,否则会扭曲资源配置,干扰市场秩序,影响已经形成的价格体系。同时,试点城市需要审批,不断增加试点城市也无形中增加了很多成本。

  张斌也认为下一步政策应该朝全国推广方向努力,“此次试点是‘双试点’,即限定区域和行业,由于增值税是链条式抵扣,不适于长期在一个地方试点,否则会引起‘洼地效应’。可以先从试点成熟的行业入手,推广到全国,进而带动其他行业。”(完)

热词:

  • 非试点地区
  • 营业税税率
  • 增值税专用发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