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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监利千亩农田出租养猪引争议 国土厅称合法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12日 07:21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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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千亩农地建养猪场,国土部门认为不违法,但苛刻的租金、雇佣条件与合同签订程序问题令村民不能接受

  周芳

  “以前靠种油菜、棉花、芝麻,一年可净赚3000多元,现在拿走了我们的承包地,无地可种,都靠买。现在啥都贵,一年1000块钱该怎么活下去?”在湖北省监利县柘木乡华新村一组,62岁的农民高大爷在被挖掘机翻开的土地前含泪对《第一财经(微博)日报》记者说。

  这是记者在调查当地“租用千亩农用地建猪场”纠纷时看到的一幕。全国最大的养猪企业之一——广东温氏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温氏集团”)在柘木乡华新、河埠两村承租土地1653亩,投资5亿元,准备建设养殖规模达40万头猪的养猪场。但当地部分群众认为,该项目涉嫌低价强租村民承包地,令失地农民生计难以维系。

  监利县政府称,所征土地全部是沙化土地,非基本农田,种植作物产量极低,租地后可确保农民人均纯收入增300多元。但当地部分村民对这一租地合同持有异议。

  租金350元一亩

  来到华新村一组,记者看到大片土地已被挖开,还有多台挖掘机在地里施工。而在不远处,一块“监利温氏第二期40万头养猪项目第一猪场”的项目鸟瞰图告示牌已然立起,上面写道:广东温氏食品集团于2005年在监利县投资兴建了一家年产肉鸡1800万只规模的养鸡公司和2009年投资了一家第一期年上市生猪30万头的养猪项目。2011年10月,监利温氏第二期40万头养猪项目成功签约,正式落户监利县柘木乡。

  根据协议,温氏公司在柘木乡华新、河埠两村承租土地1653亩,租期为30年(2011年10月至2041年10月),每5年为一个周期,共6个周期。协议规定,第一个承租周期的租金为每年每亩350元,其他周期的租金根据水稻价格变动幅度来确定土地租金的增长幅度,保底增长幅度不低于5%,且只增不减。

  当地政府告诉本报,温氏公司计划在此地投资5亿元,建3个仔猪生产基地,年生产仔猪40万头。温氏公司建成后,预计每年仅柘木乡农民可增加收入2000多万元,柘木乡人均纯收入可增加300多元。

  一个被当地政府视为“助村民增收”的项目,为何遭到部分村民强烈反对?

  记者调查了解到,华新村一组人多田少,现有村民258人,耕地347亩,人均耕地面积仅1.3亩,按每年每亩350元的租地标准计算,人均补偿仅455元/年,一个四口之家一年仅有1820元收入。但二组、三组的情况则有所不同,由于人少田多,这两组村民的补偿金每户高达7125元。

  “正是由于组与组之间的土地面积存在差异,以及农民得到手的租金金额不平衡,才导致少数农户存在抵触情绪,迟迟不肯签订土地出租合同。”监利方面有关负责人坦承。

  然而,村民们更多的质疑指向“350元一亩的租地标准,政府是怎么定的?”据村民反映,当地一般是上半年种小麦(每亩收成1000斤),下半年种棉花(700斤),或者是上半年种油菜(450斤),下半年种棉花或芝麻(200斤),除去各项开支,每亩年纯收入在1700元左右。

  “骗签名”罗生门

  不仅如此,不少村民还对本报称,被柘木乡政府和温氏公司强占租用的土地全部都是“基本农田”。

  对此,监利县政府却给出了截然相反的说法。据称,该宗土地被前人称为同治垸,是同治五年(1866年)长江干堤溃口,江水中的泥沙积累所致。上世纪六七十年代这里是一片茅草地,无人耕种,也没人开荒;70年代办过知青点,栽过桑树、果树,都没有成功;80年代,此地分给农户种植后基本都是摞荒。

  而温氏公司并非柘木乡引进的第一家企业。早在2003年,柘木乡党委政府便决定开发此地,引进了湖南岳阳纸业有限公司(下称“岳阳纸业”)栽种意杨,每年每亩100元的租金,租期20年,到2022年终止。但由于沙化地表太深,意杨长得十分缓慢,岳阳纸业损失惨重,难以为继,多次找到柘木乡政府领导,希望提前终止还有10年的栽种合同。

  “这沙化土地的地表有4~5米深的沙灰层,根本无法栽种稻谷。即使种植油菜和小麦,产量也极其低下,根本做不了基本农田。”上述监利方面负责人说。

  村民吴大爷向记者出示的一本土地承包证却显示,土地用途为耕地、鱼池、林果,承包方式为家庭承包,承包期限从2005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吴大爷反问称:“1653亩土地全都是沙化地,都不是基本农田的话,华新、河埠两村的农民口粮怎么保障?我们的‘保命田’又在哪里?”

  据多名村民称,由于村民反对,为了让温氏养猪基地项目能顺利动工,乡政府在并未明示租金等条件的情况下,让村民在一张空白纸上签名“报名”参与温氏养猪场项目,然后再把签名印到《柘木乡温氏养猪基地项目建设农户出租土地意向书》(下称《意向书》)上。他们认为《意向书》上的签名是“骗到的”。

  据村民回忆,后来乡政府告知他们的租地条件是:土地租金为每月350元,45岁以内人员可到养猪场打工,每月工资1500元,每月放假4天。许多村民表示,如果当初知道是这样的条件,自己根本不会“报名”,记者调查发现,由于年轻人外出打工,当地留守村民中有超过四成年龄超过45岁。

  对于“骗签名”的说法,柘木乡方面坚决否认,并坚称《意向书》写明了出租土地的面积、时限、租金、付款方式、复垦承诺等相关条件,乡政府工作人员是拿着《意向书》挨家挨户上门征求意见的,所涉及的265户农户中有98%的农户都签名同意了,“都是他们自愿签的名”。

  省国土厅:没有违法

  乡政府拿着白纸黑字有签名的《意向书》,村民们只得向湖北省国土资源厅投诉,称监利县政府“以租代征”,属于非法占地行为。湖北省国土资源厅答复称,认定是否违法用地的主要标准,是看有没有改变所征土地的土地性质,即在所征土地上建厂房、开发商品房项目属违法,若是开展农业生产活动,则并未改变土地用途,系合法行为。

  昨日,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对本报表示:该租借项目用于“建猪场、养猪,属农业生产,无需上报省级以上政府,无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地方政府批准即可”。

  据村民反映,今年3月初,柘木乡乡政府已强行铲除了近10亩的农作物,已种植的作物被连根拔起,春耕生产活动基本停滞。

  昨晚,温氏集团副总裁黄松德在接受本报电话采访时表示,目前公司养猪成本在6~7元/斤的水平,公司在中部地区设定的租地补偿标准为每亩200~500元,对于柘木乡华新村一组“人多田少”的情况,公司将与当地政府进一步协商,在公司不亏本经营的前提下,会保证农户利益不受损。

  不过,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吴良涛律师则认为,该合同为长期合同,关系到农民的生存,其租金过低,增长幅度尚不足通货膨胀率,不足以满足农民的生存需求,属不公平合同。而且根据合同法,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为20年,而该合同的期限为30年,亦超过合同法所规定的最长时限,超出部分视为无效,农民权益更难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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