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客服设为首页 |
连海平
广州市《关于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问题的通知》于10日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其中规定,职工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申请提取公积金,只能提取一次,且提取额度不得超过因增设电梯所产生的费用。
旧楼加装电梯应予提取公积金的呼唤由来已久,据说还成为省政协主席会议督办重点提案之一,今天终见破题。如果要对这个正在征询意见的规定进行评价的话,只能说这个规定只是试探性地迈出一小步,对推动旧楼加装电梯有一定的帮助,但难以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
公积金说到底也是住户自己的钱,用公积金加装电梯,结果还是自己掏钱办事。更悬的是,旧楼住户有多少人有公积金还是一个问题。需要加装电梯的旧楼居民,一般是六七十岁的老年人,多数没有住房公积金,所以这项规定对他们难以起到太大的作用。另一方面,在一幢楼中,如果“贫富不均”——有人有公积金可用,有人没有,没公积金可用的人可能更加没有出钱的积极性。资金的池子没有源头“活水”,只在内部调整,可以预见此项政策的效用将非常有限,“旧楼加装电梯难”问题难有根本性改变。
资金问题是旧楼加装电梯的最大瓶颈,解决旧楼加装电梯,要把更多的注意力放在这里。住户负担是传统思路,公共财政投入存在争议,商业化解决路子还不够宽,在这种现实背景下,有人提出“四个一点”的折中方案——财政投入一点、业主各拿一点、住房公积金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出一点、银行负担一点——建立加装电梯分期付款机制。不论用何种办法,能够减轻住户支付比例,将有助于此项工作的开展,这是肯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