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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合肥4月13日电(记者姜刚)记者13日从安徽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办公室获悉,安徽省通过实施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等措施,提高焦炭、造纸、水泥、化工等重点行业落后产能生产成本,推动其加快退出市场,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节能减排。
统计数据显示,2011年,安徽省淘汰落后焦炭生产能力30万吨、铁合金0.38万吨、炼铁10万吨、炼钢2万吨;淘汰24家水泥企业、水泥549.5万吨;关闭13处小煤矿、非煤矿山112处、粘土砖瓦窑694家,均按期或超额完成年度任务。
为推动落后产能企业装备加快退出市场,2011年6月份,安徽省下发相关通知,明确对列入年度淘汰目标任务的落后产能执行差别电价,对逾期未淘汰企业装备执行惩罚性差别电价。
安徽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办公室负责人表示,许多高耗能企业本身就处在低盈利,甚至破产边缘境地,实行差别电价后,由于成本的上升造成利润减少,许多工人自行辞职,企业自动申请关闭。与此同时,安徽省还通过一系列就业措施,实现10306名高耗能企业职工的转岗再就业,兼顾了职工的生存发展。
此外,安徽省还充分发挥财政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在取得中央财政下达淘汰落后产能奖励资金预算6426万元的基础上,安徽省财政将已入库差别电价收入约2616万元拨付各市(县)专款用于淘汰落后和结构调整工作,并将差别电价收入省级集中部分的654万元奖励各市政府用于淘汰落后工作。
淘汰落后产能有效促进了产业结构调整和节能减排。2011年,安徽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9%以上,对万元GDP综合能耗降幅贡献率达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