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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9种蔬菜免流通环节增值税 预计全年免税5140万元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18日 10:19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楚天都市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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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昨从武汉市国税局获悉,武汉确定219个品种的蔬菜免征流通环节增值税。预计全年将免征增值税5140万元,“免税菜”销售额17.13亿元,相当于白沙洲农贸市场20%的年销售额。

  据悉,武汉确定享受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的,包括根菜类、薯芋类、葱蒜类、白菜类、叶菜类等14个类别219个品种的蔬菜(可在武汉国税局网查询)。同时,经挑选、清洗、切分、晾晒、包装、脱水、冷藏、冷冻等工序加工的蔬菜,也可免税,但蔬菜罐头不免税。同时,对于既销售蔬菜又销售其他应税货物的纳税人,应分别核算蔬菜和其他增值税应税货物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不享受增值税免税。

  记者了解,市民买菜一般有菜市场和超市2种方式。如在菜场买菜,蔬菜流通至少有5-6个环节,如收购商、批发商、销售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菜场等,每个环节至少加价5%-10%,每个环节还要按3%或13%的税率缴增值税,再加上其他成本,市民买到的蔬菜往往比产地批发价高出很多。

  武汉国税局人士表示,流通环节免税不仅减轻蔬菜流通企业的增值税税负,也有利于减轻成本层层传递。

  同时,武汉各大超市虽直接从产地购菜,看似减少环节,但由于批发商不愿缴税或少缴税,不开票、少开票时有发生,导致超市拿不到发票,无法抵扣税额,也会将成本转移到菜价。

  武汉市国税局表示,如果直接从蔬菜种植户购买农产品,即使不能提供销售发票,可由税务机关给购方企业(超市)提供收购凭证,由购方企业自行填开,免去无法获得发票的困扰,避免将税负转嫁给消费者。

  中百仓储财务负责人告诉记者,此前超市进货只选择能提供发票的货源,而新的举措扩大了超市对蔬菜采购的选择余地,能让市民买到便宜菜。 (记者陈珂 通讯员张学东 叶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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