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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某房产论坛上一则关于“按揭房产再贷款”的帖子,引起了一些人的关注。一家金融服务公司声称,可以为尚在按揭之中的房产办理贷款。业已停止多年的“住房再按揭”业务,难道重出江湖啦?
按揭房产增值部分可贷款
“如果你有尚在按揭中的房产(1年以上),可向银行申请增值部分的金额。”一家金融公司的沈先生发帖介绍他们的最新业务。
这究竟是一项什么样的贷款业务?记者向沈先生咨询,了解到这项业务的主要信息:客户名下拥有尚在按揭之中的房子,可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银行审核相关信息之后(主要是对房产增值情况进行评估),确定贷款额度,最高30万元。
“这跟房产抵押并不是一回事,因为它无须抵押。还款期最长三年,还款方式为等额本息,跟按揭还款一样。”沈先生告诉记者。不过利率却显然要比房贷高很多,以三年还款周期为例,利息总额达到贷款额的40%。
当然,这项业务的前提是按揭房产必须已经增值。实际上以杭州为例,如果是去年买的房子,房价可能已经下跌,按照这项业务的规定就不能办理贷款。
“住房加按揭”曾经红火
这家公司的这项业务,让很多人想起了2008年之前的住房再按揭业务。
住房再按揭,也称住房加按揭,是指正在银行做住房按揭的市民,可以将该住房拿到银行申请再次按揭,银行将根据市价对该住房进行评估,并按照评估价,新增一定额度的贷款。这一业务的前提条件是该套住房已经增值,否则银行就不予受理。
贷款未还清的房子不能进行抵押贷款,因此按揭之中的房子也就起不到融资作用。住房再按揭业务正是瞅准了一部分人的需求,无需还清剩余贷款就可申请追加按揭,可以有效地盘活资金,这一业务2008年之前还曾一度红火。
记者了解到,2006年中国银行深圳分行曾大张旗鼓地推出过这项业务。而在杭州金融市场,也有银行曾推出过这项业务。“2007年我就办理过这项业务,比房产抵押方便很多。贷出来的钱,我主要用于再次购房。”杭州市民朱先生告诉记者说,在他之后也有几位朋友想通过这种方式贷款,但是后来房贷越来越紧了,听说都没办下来。2008年之后,住房再按揭业务在金融市场全面销声匿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