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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陕甘宁革命老区拟建成国家能源化工基地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19日 09:5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发改委网站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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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改委今日发布陕甘宁革命老区振兴规划,规划以原西北革命根据地为核心,综合考虑区域经济社会联系和协调发展要求,规划范围包括:陕西省延安、榆林、铜川,甘肃省庆阳、平凉,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固原、中卫等8 个地级市,以及陕西省富平、旬邑、淳化、长武、彬县、三原、泾阳,甘肃省会宁,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等9 个县(市)1,总面积19.2 万平方公里,2010 年末总人口1762万人。规划期为2012-2020年。

  陕甘宁革命老区振兴规划中提到,革命老区发展目标为,到2015年,国家能源化工基地初步建成,农产品加工业、红色文化产业、旅游业等特色产业初具规模,经济发展能力明显增强。基础设施建设、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取得重大进展,节能减排和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不断提高,节水型社会建设迈出实质性步伐。城市化进程显著加快,城镇化率达到43%以上。“普九”巩固率达到93%以上。就业持续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和人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超过西部地区平均水平。

  到2020年,经济实力显著增强,现代能源产业体系基本完备,单位产值能耗及污染物排放量进一步降低。城乡居民收入大幅增加,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不断提高,民生和社会建设明显加强,基本公共服务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

  陕甘宁革命老区将定位为黄土高原生态文明示范区、国家重要能源化工基地、国家重点红色旅游区、现代旱作农业示范区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区。

  黄土高原生态文明示范区。树立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大节能减排力度,着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努力建设生态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协调统一、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文明示范区。

  国家重要能源化工基地。立足能源资源优势,按照科学开发、高效循环利用的原则,突出工业强区,着力打造大型能源化工基地和重要的西煤东运、西电东送、西气东输基地,培育西部地区新的经济增长极。

  国家重点红色旅游区。发挥红色文化、历史文化、民族文化独具魅力的优势,进一步加强全国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和延安精神教育基地建设,探索建立以红色文化为主体并充分发挥自然、历史、民俗等资源作用的文化创新改革区域,促进文化繁荣、经济发展、人民富裕。

  现代旱作农业示范区。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构建集农业新品种培育、新技术引进、产业化经营、休闲观光以及生态家园于一体的特色农业综合示范区,探索西北地区旱作农业高效发展的新路子。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区。加强社会事业建设,加快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不断提高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力争早日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使老区广大群9众更好地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以下为发改委公告全文:

  陕西省、甘肃省、宁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陕甘宁革命老区振兴规划的批复》(国函[2012]16号),现将《陕甘宁革命老区振兴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陕甘宁革命老区地位特殊,老区人民为中华民族解放和新中国的建立做出了巨大牺牲和不可磨灭的贡献,在新形势下加快老区振兴,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规划》实施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扎实推进各项任务落实,不断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为陕甘宁革命老区全面振兴注入活力,努力推动老区实现振兴,使老区走出一条生态环境良好、能源资源集约开发、人民生活富裕的科学发展之路。

  二、请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切实加强领导和组织协调,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科学制定分解落实方案,完善政策措施,保障《规划》有效实施。要在国家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按照《规划》确定的功能定位、空间布局和发展重点,合理确定产业分工,全面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涉及的重大政策和建设项目按程序另行报批。要建立三省区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规划》实施中的重大问题。请东中部地区进一步加强与陕甘宁革命老区的经贸联系,切实加大对老区的帮扶力度。

  三、请国务院有关部门结合各自职能分工,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支持和指导,做好与国家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的衔接,在政策实施、项目建设、资金投入、体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切实增强陕甘宁革命老区可持续发展能力。要加强沟通协调,深入调查研究,指导和帮助地方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为实现老区振兴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四、我委将按照国务院批复精神,切实做好综合协调与服务工作。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督促检查,会同三省区人民政府适时开展《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工作。重视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对《规划》实施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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