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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惩问题胶囊不能只抓“卖”不抓“买”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23日 16:0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民晚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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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媒体披露,近日,公安部、国家质检总局相继部署“问题胶囊”查处工作。公安部已要求对浙江、河北、江西、山东等地在侦问题胶囊案件一律挂牌督办。截至目前,各地公安机关已立案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3名,查封工业明胶和胶囊生产厂家10个,现场查扣涉案工业明胶230余吨。

  问题胶囊产业链上从卖工业明胶的生产企业,到胶囊生产企业、使用胶囊的药企都已违反了《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规,应该由司法部门出面,对此类企业追究刑责,才能体现法律的严肃性。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主要督办案件还是针对工业明胶生产商、胶囊生产商等产业链上游小企业,对涉案的大型药企是否追究刑责,则语焉不详。

  市场经济发展到产业链分工模式后,生产组织其实是由产业链的核心企业来决定的,核心企业秉持什么样的质量标准,产业链上的小企业往往就得提供什么样标准的产品和服务。因此,追究问题胶囊产销链刑责时,千万不能抓小放大,而是首先要从大药企抓起,深究此类企业的单位犯罪行为,从源头上遏制医药行业的不正当竞争,堵住劣药大批产生的本源,确保人民身体健康不受劣药危害。

  当然,相比工业明胶生产小作坊、胶囊生产厂,对大型药企及其主管的追责会面临更大的困难和阻力,一些药企是地方利税大户,有着相当的社会地位和社会影响力。但这就更需要高一级政府部门出面来强化督办力度,防止追责走过场,或者出现说情风、徇私风。

  (新民网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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