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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24日讯 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就近年来打击违规资金流动情况,日前在接受采访时表示,2007年至2011年,共查处外汇违法违规案件1.5万多起,共处行政罚款12.7亿元人民币。
该负责人介绍,在打击地下钱庄等重大外汇违法违规活动方面,2007年至2011年,国家外汇管理局共查处各类大要案件23起,涉案金额 319.37亿元人民币,配合公安机关共破获地下钱庄案65起、网络炒汇案26起、非法买卖外汇案119起,涉案金额逾1000亿元人民币,抓获犯罪嫌疑人1000余名,共处行政罚款约1.6亿元人民币,严厉打击了外汇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有效维护了国家经济金融秩序。在严厉打击地下钱庄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国家外汇管理局贯彻疏堵并举的原则,完善监管措施,进一步提高服务便利性,满足社会对跨境支付的合理需求,挤压非法外汇交易的生存空间。
在打击违法违规外汇资金跨境流动中,国家外汇管理局在检查中牢牢抓住银行等金融机构这一跨境资金流动的关键环节,深入开展对金融机构的专项检查。
其中,2007年,在北京等4个地区对208家银行及分支机构开展了收结汇和短期外债专项检查。2008年,在广东、福建等10个地区对外汇指定银行执行资本金结汇管理政策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2009年,对2家股份制银行总行及其9家分行开展了外汇业务合规性全面检查。2010年,针对外汇资金通过银行渠道流入的规模迅速扩大等问题,加大了对银行外汇业务的检查力度。2011年,进一步加大检查频率,在开展中外资银行总行专项检查的同时,对2010年已查的26家银行又开展了回访抽查,有效巩固了检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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