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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证所公布上市公司退市方案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29日 14:0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民晚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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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 许超声)上海证券交易所今天上午10时公布了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方案(征求意见稿)。上证所表示,这是为有效发挥退市机制的优胜劣汰功能,促进蓝筹股市场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而指定的。

  方案增加了6个退市指标,规定在上证所上市的公司,最近两年年末净资产均为负数的、最近四年营业收入均低于1000万元的、最近两年的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因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或审计意见类型触及规定的标准被暂停上市后,其后一年的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最近连续120个交易日累计股票成交量低于500万股或连续3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的、因净利润等财务指标触及规定的标准被暂停上市后,如不能在法定期限内披露最近一年的年度报告,其股票应终止上市。

  方案还提出设立风险警示板及退市整理板。

  本报讯 (记者 许超声)中国证监会昨天晚间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指导意见》向社会征求意见时,共收到正式反馈意见1650件,其中个人投资者的意见1592份。根据反馈意见的情况,中国证监会对《指导意见》作了五方面的修改完善:进一步细化并明确会计师事务所的职责要求;对发行人公司治理结构提出进一步要求;明确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可以在核准批文有效期内自主选择发行时间窗口;进一步明确在发行价格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市盈率25%(采取其它方法定价的比照执行)的情形下,发行人需要补充披露信息的内容及程序;进一步明确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措施,从严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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