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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重奖食品安全事件举报者 最高可达30万元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30日 15:03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浙江在线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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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在线04月30日讯 昨日,记者从浙江省食品安全办获悉,浙江省有关部门将对前一阶段,经查证核实的2起食品安全事件的举报人进行奖励,其中,对一起案值较大案件的举报人,将给予30万元人民币的最高奖励,对另一起事件举报人给予2万元奖励。

  浙江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群众举报。去年,已在全省范围聘请了1008名食品安全群众监督员,开通了食品安全全省统一举报电话“96317”,积极鼓励全社会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同时,省财政厅、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出台了《关于印发浙江省食品领域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对举报八大类食品领域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依据违法行为查处后罚没金额大小或判处刑期长短,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奖励金额可达30万元。

  食品安全监管涉及千家万户、方方面面,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广大群众一旦发现任何食品领域违法违规情况,可及时拨打“96317”进行投诉举报,或向有关监管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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