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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降低部分生活用品关税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01日 09:4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每日新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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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报讯【记者 张琦】昨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强进口促进对外贸易平衡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今年我国将扩大消费品进口,降低部分生活品进口关税。

  《意见》明确了在保持出口增长的同时,扩大进口规模,促进对外贸易平衡的政策措施。《意见》提出,以暂定税率的方式,降低部分能源原材料的进口关税,适当降低部分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生活用品进口关税,适时调整部分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进口关税,重点降低初级能源原材料及战略性新兴产业所需的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要的关键零部件的进口关税。继续落实对自最不发达国家部分商品进口零关税待遇,加快降税进程,进一步扩大零关税商品范围;结合自由贸易区降税安排,引导企业扩大从自由贸易区成员方的进口。

  此前,海关总署的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我国进出口总值达8593.7亿美元,同比增7.3%,累计贸易顺差6.7亿美元。商务部对外经济贸易研究院专家梅新育表示,今年全年贸易收支差额还将保持顺差,但差额会有较大缩减,传统的劳动力产业面临的出口压力比较突出,新兴产业相对好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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