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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证券及期货(修订)条例》将於明日(4日)公布。立法会於上周三(25日)通过有关条例草案。
修订条例赋权证监会直接在市场失当行为审裁处提起研讯程序;赋权证监会成立跨界别的投资者教育中心,可望於今年第四季成立;以及对《证券及期货条例》作出若干技术性修订。以上条文将於刊宪日起实施。
就现时该条例所订明的六种市场失当行为,修订条例赋权证监会在取得律政司司长同意下,直接在审裁处提起研讯程序。
此外,修订条例亦就披露股价敏感资料设立法定制度,并将於下年1月1日实施。修订条例赋权证监会可就股价敏感资料个案直接在审裁处提起研讯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