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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被疑金蝉脱壳 金马集团资产注入生变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05日 08:0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经济网—《证券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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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资本证券网 许洁

  3月1日,金马集团(000602.SZ)曾公告称,公司大股东鲁能集团拟将所持78.97%股权无偿划转给国网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国网能源),后者将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国家电网公司(简称国家电网)。

  直到5月3日,金马集团公告称,中国证监会核准了国网能源对公司的收购报告书并豁免了国网能源要约收购义务。然而,随着鲁能集团股权的无偿划转,根据金马集团5月3日最新发布的《收购报告书》,报告书中对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从承诺主体到承诺内容均悄然发生了改变,令中小投资者颇感迷茫。

  5月4日,金马集团董秘潘广洲对中国资本证券网表示:“打个比方,这两个报告书,一个是爸爸说的话,一个是儿子说的话,所以并不存在矛盾。”

  但关键是,承诺主体为何要由“爸爸”变为“儿子”?

  事实上,2011年鲁能集团刚刚成功重组金马集团,根据2011年6月发布的《收购报告书》,国家电网承诺为了规范上市公司运作,促进上市公司发展,积极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国家电网于2010年10月15日出具了《关于避免与重组后的*ST金马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当时国家电网曾承诺在此次重组完成后5年内将国家电网公司拥有或者控制已投运电站及煤矿注入上市公司和处于建设和前期的项目在投入运营后5年注入上市公司等四点措施。但令投资者疑惑的是,5月3日发布的《收购报告书》中国家电网曾经承诺避免同业竞争做出的四点措施均没有再出现。上述资产注入的承诺也成为“一纸空谈”。

  在最新的这份报告书中,承诺主体已然变为国网能源,而不再是国家电网。报告书还显示,为解决将来可能出现潜在的同业竞争,收购人国网能源承诺:在本次股权划转完成后,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解决或避免与上市公司发生同业竞争。

  资料显示,国家电网100%控股国网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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