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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福建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改委通知,决定从10日零时起,与全国同步降低成品油价格。调整后,福州地区汽柴油价格每升降低0.24元~0.26元,93号汽油价格每升降低到7.6元。与以往不同的是,我省自2012年5月10日起实行全省统一价区,各县市区汽柴油最高零售价将实行统一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的通知,90号汽油(Ⅱ)最高零售价格降低330元/吨,0号柴油最高零售价格降低310元/吨。90号汽油(Ⅱ)最高零售价格为9680元/吨,0号柴油最高零售价格为8840元/吨。
调整后,我省90号汽油、93号汽油、97号汽油和0号柴油最高零售价统一分别为7.17元/升、7.6元/升、8.03元/升、7.49元/升,福州除闽清、罗源、永泰外的地区,93号汽油、97号汽油和0号柴油的最高零售价依次比之前的价格下降0.24元/升、0.26元/升、0.25元/升,闽清、罗源、永泰90号、93号、97号汽油和0号柴油的最高零售价则依次比之前下降0.26元/升、0.17元/升、0.28元/升、0.28元/升。
通知称,由于国家发改委尚未下达我省国Ⅲ汽油销售价格,我省销售的国Ⅲ汽油仍按国Ⅱ汽油价格执行。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订具体零售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