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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证监会稽查局人士5月10日表示,证监会今年以来已经向公安部门通报了10起证券违法案件,这些案件均已被公安部门立案调查。未来两周,证监会将陆续通报相关案件。
上述案件中,证监会今天通报了其中的四起,分别是“中投合拓”未按规定披露持股信息案、江苏开元国际集团涉嫌内幕交易案、招商证券李黎明涉嫌经济犯罪及证券违法违规案,以及原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委员吴建敏违法违规案。
其中,证监会稽查局通报原招商证券保代李黎明三宗罪:职务侵占招商证券资金3000万元、涉嫌漫步者内幕交易,以及违规持有拟上市公司股权、涉嫌PE腐败。
通报称,2008年至2011年,李黎明作为招商证券保代团队负责人,在负责保荐深圳漫步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证券发行项目的过程中,以自己持有的股权并购控制的上海嘉晨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等多个平台,通过虚构中介业务的方式,侵占招商证券公司资金3000万元。李黎明上述行为涉嫌构成经济犯罪。
2011年3月初,漫步者拟定2010年利润分配方案。李黎明作为漫步者公司上市保荐团队负责人,利用其弟的账户在敏感期内交易漫步者股权,买入281万元,实际获利9万元构成内幕交易。
此外,2010年3月,李黎明在担任江西西林科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保荐团队负责人期间,以实际控制的上海嘉晨名义,出资3000万元购买江西西林科5%股权。此举违反了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中,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不得以任何名义或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规定,证监会将按照有关程序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证监会相关负责人对李黎明案以“行为相当恶劣、性质非常严重、警示意义特别突出”加以形容,称其为证券公司投行业务的“害群之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