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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忻州曝数亿票据大案 银行员工充当资金掮客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11日 10:2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经济参考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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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读]一家年销售额仅几十万元的小公司,每年经手的违法票据买卖或高达数亿元,山西忻州曝出票据大案。这种票据案件不仅涉及当地许多企业,也涉及包括民生银行、中国银行等在内的多家金融机构的员工。

  一家年销售额仅几十万元的小公司,每年经手的违法票据买卖或高达数亿元,山西忻州爆出票据大案。《经济参考报》记者调查发现,这种票据案件不仅涉及当地许多企业,也涉及包括民生银行、中国银行等在内的多家金融机构的员工,数家银行存在员工充当资金掮客的乱象……

  虽然涉事银行众口一词,属员工个人行为与银行无关。但据记者了解,中国银监会曾于2011年6月发布了《关于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案件风险提示的通知》,其中明确要求,严禁银行员工作为中间人介绍票据贴现业务从事资金掮客活动。这一系列案件暴露后,当地银行监管部门也连续发文警示票据业务风险,并紧急约谈当地金融机构负责人。

  山西省忻州市定襄县新潮实业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营家电销售的小公司,年销售额仅几十万元,而每年经手的违法票据买卖竟然高达数亿元,直到其中1.4亿元的票据被别人骗走,已年过50的该公司法人代表陈勇经营了10多年的票据买卖才戛然而止。2011年5月,陈勇被当地公安机关以非法经营罪、诈骗罪正式批捕。

  违法票据买卖在忻州并不鲜见。《经济参考报》记者在忻州调查中发现,这种票据案件不仅涉及当地许多企业,也涉及当地多家金融机构。其中,民生银行太原大营盘支行员工贺翡以及某大行忻州分行员工刘再东,均因牵连该案被警方逮捕。记者在调查此案时还了解到,中国银行忻州分行员工张静涛也因涉嫌参与另一起承兑汇票案被警方逮捕。

  虽然银行员工涉案被捕,但各家银行反应确如出一辙:员工个人行为与银行无关,银行的客户和资金也没有受到影响。

  但据记者了解,中国银监会曾于2011年6月发布了《关于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案件风险提示的通知》,其中明确要求,严禁银行员工作为中间人介绍票据贴现业务从事资金掮客活动。

  在这些票据大案相继案发后,忻州当地银行监管部门连续发文警示票据业务风险,并紧急约谈当地金融机构负责人。

  记者从忻州市银监分局了解到,在涉及陈勇的票据案发生后,银监分局紧急下发《关于对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合规性进行自查的通知》,要求相关银行重点自查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3月22日办理的银行承兑汇票、贴现、转贴现业务。自查内容主要为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承兑汇票业务的授权与授信和承兑汇票业务的合规性。

  其后,忻州银监分局又向当地国有商业银行忻州分行、浦发行忻州支行发出了监管风险提示书,提示各家机构防范票据业务风险;要求核实用款企业的真实情况,认真鉴别票据、印鉴、增值税票的真实性,防止企业虚开银行承兑汇票进行套现、套利;要求提高员工的风险意识、合规守法的自觉性和业务操作能力等等。

  山西银监局也发文,要求自2011年6月1日起,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一律不得贴现本机构、本系统承兑的商业汇票,一律暂停办理银行承兑汇票质押贷款业务。山西银监局称,在现场检查中发现,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时,仍然存在简化手续、放松审核、违规操作等严重问题,相当一部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脱离商品交易基础,成为企业变相融资和银行信用扩张的主要渠道,这种承兑汇票业务依靠不断的滚动循环承兑维持正常运转,潜伏着很大风险。

  女商人涉嫌“倒票”十余年涉案金额或高达数亿元

  “以往每年销售额得几十万,去年事情发生后销售额只有几万元,现在只是勉强维持经营。”新潮实业有限公司一名员工告诉记者。虽然这家门面不大、年销售额只有几十万的家电经销商名不见经传,但公司法人代表、女企业家陈勇每年经手的票据买卖高达数亿元。

  从县人大代表、女企业家,再到以非法经营罪、诈骗罪被公安机关缉拿在案,陈勇在去年3月经历了人生中的一次重大波折,而导火索却是陈勇和一个名为侯晓荣的当地人之间涉嫌违法的民间承兑汇票贴现。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陈勇在经营家电销售的同时,还通过其个人信用和关系为他人进行承兑汇票贴现,而在2011年3月,当向其提供贴现的侯晓荣在资金链断裂、涉嫌诈骗被当地警方控制后,陈勇本人也以非法经营罪被警方羁押并移交检察院。

  作为全国有名的锻造之乡,定襄县人口只有20余万,但锻造企业有500家。由于银根收紧,企业缺钱,通过商业信用或民间渠道融资成为大多数企业的无奈选择。由于缺少现金,银行承兑汇票成为企业之间交易的硬通货,而一些企业由于资金紧张急于将承兑汇票变现,催热了当地民间的票据贴现市场。

  一位熟悉陈勇的当地人向记者透露,陈勇从上世纪90年代末便开始“做票”,曾拉他入股被他婉拒“她精明干练,出手大方,很早便开起名车,在同学当中率先发达起来。”在这位熟人看来,陈勇很讲信用,为人豪爽,思维和眼界超过常人。

  “定襄做这个票的很多,但陈勇是专门做这个的,卖电器都是幌子,那才能挣多少钱”,上述熟悉陈勇人士还告诉记者。“几十万的票当天就能兑付,大额的得过几天”,他还说。

  一位接近陈勇人士向记者透露,侯晓荣找到陈勇后,称因其老公家族公司经营煤炭业务,需要对外支付大笔款项,如果以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可以节省财务成本,提出让陈勇为其收集承兑汇票,并给予陈勇一定金额的中介服务费。由于侯晓荣和陈勇私人关系不错,陈勇开始为侯晓荣提供票据进行贴现,而侯晓荣收到票据后,均能够积极回款,并支付服务费。随着双方交往的深入,陈勇给侯晓荣提供的票据贴现金额也越来越大,累计大约有数十亿元。

  据上述接近陈勇人士表示,截止到案发,侯晓荣获取承兑汇票且未贴现金额达1.4亿,其中包括由民生银行太原大营盘支行员工贺翡提供的票据1000多万。

  据了解,侯晓荣在资金链断裂后于2011年3月19日到忻州市公安局投案自守,目前被定襄警方以诈骗罪和抽逃出资罪移交定襄检察院。随后,陈勇及丈夫刘定生也于2011年5月7日被定襄公安局以非法经营罪和诈骗罪正式拘捕,至今被看押看守所。由于陈勇丈夫刘定生为定襄县检察院反贪局干警,忻州市检察院指定代县检察院办理陈勇、刘定生案件。

  “她(陈勇)如果和这个姓侯的不认识,现在还干得好好的,胃口也不至于那么大。”上述陈勇熟人对记者表示。

  为了解陈勇和侯晓荣二人之间票据往来情况,记者走访了当地的司法机关。受理陈勇一案的代县检察院办案人员告诉记者,约从2010年5月开始,陈勇通过侯晓荣进行票据贴现,且收集票据基本全部交由侯晓荣贴现。在支付手段上,大额用网银支付,小额用现金支付。

  但对于陈勇先前是否从事票据贴现业务,代县检察院办案人员对记者表示,并无证据表明陈之前曾从事票据贴现业务,2011年12月底接到关于陈勇的案件材料时,因为发现一些证据不够充分,代县检察院在2012年2月份将案件退回定襄公安局补充侦查,定襄公安局补充侦查后于3月份再次将案件移送代县检察院,目前案件正在审查起诉阶段。除此之外,办案人员并未透露过多情况。

  在负责侦查陈勇一案的定襄县公安局,记者了解到,批捕陈勇时罪名为非法经营罪和诈骗罪,在移送检察机关过程中,陈勇罪名只是非法经营罪,是否构成诈骗罪仍处于调查当中。同时,司法会计仍在统计陈勇涉案金额,还未得出最终结果。

  而在受理侯晓荣案件的定襄县检察院,一位科长告诉记者,在2012年1月份受理侯晓荣案件后曾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一次,公安机关对侯晓荣罪名定为诈骗罪和抽逃出资罪。目前,侯晓荣案件仍处于审查起诉阶段,而侯晓荣因在案发时怀有身孕被取保候审。对于侯晓荣具体涉案金额,定襄公安局办案人员表示,案件仍处于侦查阶段,司法会计还未统计出最终数额。

  陈勇律师告诉记者,案发后陈勇曾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追查侯晓荣取得数亿元银行承兑汇票下落,律师依法向相关承兑银行发送了《对“相关银行承兑付款汇票”已被山西侯晓荣特大票据诈骗团伙“骗取持有并违法编造”这一重大事项的律师紧急提示通知专函》。

  记者获得资料显示,侯晓荣从陈勇处获得而未兑现的承兑汇票金额约1.4亿元,付款时间在2011年8月20日至2011年9月4日之间。在陈勇律师看来,如果能够及时冻结涉案票据就能最大挽回损失。

  对于陈勇行为,其辩护律师认为,陈勇的业务只是“给票据权利背书转让的背书人被背书人双方提供中介牵线服务”,根本不是“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没有构成所谓“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非法经营犯罪”,更不构成所谓“诈骗罪”。

  尽管陈勇律师认为陈勇不构成非法经营罪,更不构成诈骗罪。但在记者采访中,有人表示“陈勇和侯晓荣都是一条绳上的蚂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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