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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看台
刘宝民
近日,上证所和深交所分别发布了《关于完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方案(征求意见稿)》、《关于改进和完善主板、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方案(征求意见稿)》。与此异曲同工的是,从5月1日起,创业板退市制度正式实施,这也意味着A股的游戏规则将被重新改写,此则消息在众多股民中间引发反响自在情理之中。
客观地看,股市确实充满了挑战性和风险性,个股跌宕起伏潮起潮落也不足为奇,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垃圾股可以永不退市成了A股市场的怪事,因而就有了“不死鸟”们依旧自由翱翔,市场接踵而至地上演爆炒垃圾股大戏,有些公司股质低劣可股价居高不下,让人大跌眼镜。导致这种现象存在的关键在于,目前主板退市制度“形同虚设”。据一组统计数据显示,国内证券市场运作21年来,退市制度只在2001年至2003年间被付诸实施,自2004年以来,鲜见垃圾股退市。由于执行标准界定模糊,缺乏落实到位的举措,垃圾公司学会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循着政策底线搞“报表重组”,为了避免“连续3年亏损”而“暂停上市”的厄运,每当连续两年亏损即将退市时,想方设法人为操作成微利,伺候再循环往复,乃至“游刃有余”,被股民称之为“败家子公司”。
有鉴于此,关于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出台是继新股发行体制改革以来的又一次重大制度变革,将真正发挥市场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功能,使“不死鸟”神话破灭,“垃圾股”远离市场。而且新规针对现行退市制度暴露出上市公司退市标准单一、退市程序相对冗长等弊端,在原有基础上,结合主板和中小企业板监管经验,借鉴创业板和海外市场的退市规定,进一步完善退市标准体系,使之更加科学合理,具有可操作性。
不仅如此,值得关注的是,因净资产指标被予以退市风险警示或因净利润指标被暂停上市后,其后一年的净利润指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评判依据,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数的,终止上市。
除此之外,对于进行退市风险警示,上证所未来可设风险警示板,将重大风险公司与其他主板公司进行板块区分,根据风险警示的需要增加交易限制措施,实行与主板不同的交易、结算和信息披露安排,因ST股票的每日涨跌幅限制与主板不同,实施上下5%的涨跌幅限制,主板为10%。
不容忽视的是,所谓“不死鸟”也好,垃圾股也罢,真正受到伤害的除了证券市场以外,更直接的无疑是众多股民,这种伤害不仅有能够用金额衡量的经济损失,还有在信心和心理上的创伤,而后一种的负面影响则显得更可怕。
笔者认为,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采取制度先行,夯实基础,强化管控,堵塞漏洞,社会监督等一系列措施有效保证新规理解不偏颇,执行不走样,落实不变通。
与此同时,退市制度是一项系统工程,仅靠证监部门单兵作战还不够,应发挥舆论优势,拓宽信息渠道,接受社会监督,加大举报力度,形成社会合力,构建起规范有序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