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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称为“中国商标第一案”的“红绿王老吉之争”有了定论经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裁决,广药集团收回香港鸿道集团(加多宝母公司)对于红罐王老吉的商标权。
此前,市场上的“红罐王老吉”与“绿盒王老吉”分别有各自的“娘家”。“红罐王老吉”生产商是加多宝集团及其母公司鸿道集团,而“绿盒王老吉”则是广药集团。两家的商标之争被称为“红绿王老吉”之争。
据法制晚报报道,按照广药方面的说法,租给加多宝的王老吉商标已于2010年5月份到期,但由于广药集团原总经理李益民收到加多宝300余万港元贿赂,又续签了10年。
以下为“红绿王老吉之争”大事记:
1997年:广药集团与香港鸿道集团签订商标许可使用合同;
2000年:双方第二次签署合同,约定鸿道集团对“王老吉”商标的租赁期至2010年;
2002年—2003年:鸿道集团与广药集团签署补充协议,租赁时限延长至2020年;
2005年7月:广药集团原总经理李益民因受贿370多万,被判15年有期徒刑。此案曝出鸿道集团董事长在续签“王老吉”合同中,向李益民贿赂300万港币;
2011年4月:广药集团授权广粮使用“王老吉”品牌,加多宝发声明表示反对;
2011年12月底:王老吉商标案进入仲裁程序;
2012年5月9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鸿道集团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
(《证券时报》快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