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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成都市政府新闻办获悉,成都日前出台了《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财税金融工作意见》。因该《意见》共22条,故又称“财税金融22条”。成都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财税金融22条”是在去年10月、今年2月国务院研究部署进一步支持小型和微型企业健康发展财税金融政策的背景下及时出台的,它将从拓宽融资渠道、促进小金融机构改革与发展、促进民间借贷等多个方面为成都小微企业发展壮大“保驾护航”。
据悉,目前成都私营企业达到20万户,占内资企业总数超过80%,个体工商户达到77.8万户,这些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绝大部分为小微企业。去年,成都中小企业全年实现增加值2730亿元,同比增长21.1%,继续保持了平稳较快发展的良好态势。但受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影响,小微企业面临原材料、劳动力、融资成本上涨压力,资金供求矛盾比较大。
针对小微企业的实际情况,这次出台的“财税金融22条”提出,成都将统筹原来分散设立的服务业引导资金、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等多项财政专项资金,扩大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资金规模。如,要求中小微型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和中小企业贷款担保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的增量部分,重点向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倾斜。
为了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财税金融22条”提出,成都将通过预留采购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鼓励联合体投标和分包等措施,提高采购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比例,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同时,“财税金融22条”明确要求建立健全对中小微企业扶持机制,成都各区市县也将建立相应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并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财税金融22条”还就贯彻落实对小微企业的税收扶持政策出台了多条措施,如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缴纳营业税、缴纳增值税的个人调高起征点等。
信贷融资是小微企业解决资金瓶颈的主要渠道之一,为了促进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这次出台的“财税金融22条”明确提出,将充分用好成都市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加大对金融机构和小微企业的奖励和补贴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