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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周刊(博客,微博)》特约作者 诸法空相
川润股份当属今年大牛股之首,不仅因为他顶住了大股东连连减持还能录得年内185.69%的最高涨幅,更在于其基本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仅同比增长了6%的条件下,豪爽地实施了10转10派1元的利润分配方案。由此可见,支撑该公司两倍涨幅的原因无他,仅是股本扩张数字游戏而已。
川润股份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可谓渴泽而渔,因为以年末总股本1.71亿股和资本公积4.07亿元计算,如不考虑今年4月份定向增发导致公积金增加,则10转10后每股包含公积金金额将降至1元以下,基本丧失了再次大比例转增的条件。而在川润股份孤注一掷“讨好”股东的同时,受益者除了在今年4月份公开上市的前次定向增发受限股,就当属著名私募泽熙了。
根据川润股份定期报告,去年三季报的10大股东名单还未见泽熙踪影,到年报时则以持股63.46万股位列第10大股东,到今年一季报时则又消失于大股东名单,从中不难看出泽熙就是利用今年一季度川润股份高送配行情而获利了结的,踩点可谓精准。这不禁令人生疑,泽熙是否早已“预知”川润股份将进行大比例转增,才大举杀进其10大股东名单的呢?如果确系如此,则泽熙难逃内幕交易之嫌。
经验告诉我们,如泽熙这般精明的私募,显然不会无缘无故地顶着大股东减持的压力来“赌博”,那么他在去年第四季度义无反顾地杀进川润股份并位列前10大股东之列,所依仗的又是什么?
今年从郭树清履任证监会主席以来,掀起了一轮证券市场的整顿风暴,以内幕交易“零容忍”为号令,先后已有多名上市公司高管和公募基金、券商从业人员因内幕交易而受到严厉处罚。对于那些市场中影响力巨大、涉及操作资金雄厚的私募大佬,是否更应当被纳入内幕交易的监管范围呢?毕竟他们的持仓和交易细节无需对外公布,就已经够神秘了,如果不将其放置在监管的“阳光”之下,有什么理由让投资者确信他们不会沦为内幕交易、操纵股价的“收容所”?
参照SEC(美国证监会)对于机构涉嫌内幕交易的严厉调查标准,如果没有具有说服力的研究报告显示相关股票具备投资价值,没有足够业绩来说明买入股票的理由,而且又在买进后短时间里获利卖出,则可认定涉嫌内幕交易。不知泽熙能否拿出有足够说服力的证据,来解释当初为何而买、现在又为何而卖?在川润股份年报中并未披露实地调研机构名单,但确定性的是在该公司2011年半年中披露的实地调研机构名单中,未见有泽熙的身影。
退一步讲,即便泽熙没有进行内幕交易,以其彪悍的操作风格和大进大出的操作手段,是否涉嫌触犯《证券法》第77条“单独或者通过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的规定呢?当然,这只能由监管部门来下定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