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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地监局:明年起二手楼促销必须依据实用面积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23日 03:4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证券时报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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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地产代理监管局5月22日发出新一则执业通告,要求地产代理自2013年1月1日起,在推销二手楼时必须提供单位的实用面积,数据必须是来自香港差饷物业估价署或单位首次转让合约,否则将被视为违规,最严重处罚是罚款最多30万港元或吊销牌照。

  (《证券时报》快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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