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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发文禁止部委采购高档产品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23日 07:3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北京商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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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此前国务院法制办要求政府采购产品价格不高于市场平均价后,昨日,财政部再次发布《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采购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禁止中央部门采购超出办公基本需求的高档、高配置产品。在业内人士看来,目前政策层面对于高档产品标准并未有详细界定,标准的缺失,让采购过程中的腐败现象屡禁不止。

  财政部同时表示,如果确实因特殊需要且预算金额在财政部规定金额以上的采购项目,可以经主管部门同意后确定本次采购项目的特殊配置标准。

  按照《通知》规定,中央单位采购产品应按照《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来进行,纳入集中采购机构采购品目,应当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采购。具体方面,如果集中采购机构采购品目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中央单位应当委托集中采购机构进行公开招标,禁止通过协议供货或者其他方式化整为零规避公开招标。

  针对政府采购标准问题,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昨日公布《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明确要求,政府采购的货物和服务产品价格不应高于市场平均价格。

  尽管财政部要求所有产品采购都应该按照《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来执行,并严禁中央部门采购高配置产品,但记者翻阅《中央预算单位2011-2012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发现,尽管该标准设定了采购产品目录项目和适用范围,但包含打印机、传真机、扫描仪等办公产品的具体采购标准,却没有详细界定。

  “采购腐败问题由来已久,导致腐败产生的原因,一方面是因为招投标过程不够透明,另一方面,采购标准设定的不够详细也是导致采购出现问题的原因。”中央财经大学财政学院院长王雍君分析表示,一般而言,在采购过程中,采购产品档次越高,参与采购人员从中获取利润的可能性越大,收取回扣的概率也越大,因而,要减少招投标过程中的腐败问题,就要界定合理的采购标准,并让采购过程透明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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