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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以来,政府频频提及“房价合理回归”。日前,上海易 居房地产研究院发布的“全国35个大中城市房价收入比排行榜”显示,2011年深圳以房价收入比15.6位居35个城市的首位。35个城市中有23个城市的房价收入比超出6~7的合理区间,比例接近七成。昆明房价收入比则为6.6,逼近不合理区间。
前11名均为东部一二线城市
一直以来,房价收入比是城市房价泡沫的一个参考值。 在一些发达国家,房价收入比超过6就可视为泡沫区。易 居相关人士表示,我国对商品住宅的统计口径与欧美国家也不同,可比性并不大。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该机构认为全国房价收入比保持在6~7属合理区间。
数据显示,2011年全国总体房价收入比为7.4,比2010年全国总体房价收入比7.8减少了0.4个百分点。此外,报告指出,依据统计局口径的房价数据,全国35个大中城市房价收入比排名前11名均为东部一二线城市,后5名均为西部二线城市,其中,深圳、厦门、杭州、上海、北京、福州房价收入比较高。
13城市收入增速超房价涨速
与2010年相比,35个大中城市中有21个城市商品住宅房价收入比回落,尤以东部城市居多。值得注意的是,只有8个城市海口、杭州、北京、宁波、南京、上海、太原、兰州是因为房价下跌导致房价收入比下降,其他城市则是由于人均收入增长速度超过房价上涨速度而导致房价收入比下降。
不过,易 居相关人士表示,商品住宅销售均价使用的是统计局口径的数据,包括了经济适用房、棚改房、动迁房、限价房等可售型保障性住房在内,因此,商品住宅销售均价被明显低估。除去可售型保障性住房后的房价收入比结果会更有价值。
名词解析
房价收入比
房价收入比是指房屋总价与居民家庭年收入的比值,不同机构可能采用不同的统计指标和不同的计算方法。尽管房价收入比是一个全球通用的指标,但其合理范围却没有严格界定。在一些发达国家,房价收入比超过6就可视为泡沫区。
2011年房价收入比排名(部分)
排名 城市 房价收入比
1 深圳 15.6
2 厦门 12.5
3 杭州 12.5
4 上海 12.4
5 北京 11.6
6 福州 11.5
7 天津 10.4
8 广州 9.8
9 海口 9.8
10 南京 9.6
19 成都 8.4
25 昆明 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