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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深圳5月24日电(记者赵瑞希)深交所23日发布完善抑制新股炒作监管的三项措施,通过完善抑制新股上市首日炒作机制、加强新股上市初期交易监管、进一步引导投资者规范参与新股交易,抑制炒新。
按照《关于进一步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根据修订后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从5月25日东诚生化等将在中小企业板上市的三家公司开始,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股份的比例增加,且没有强制的锁定期,公开发行的股份在上市首日可以全部流通。
为适应《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修订所带来的变化,促进新股合理定价、正常交易,深交所23日发布完善抑制新股炒作监管的三项措施。
一是完善抑制新股上市首日炒作机制,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首日临时停牌制度的通知》。新增涨跌幅20%档位临时停牌指标,实施10%、20%两档涨跌幅停牌机制。当盘中成交价较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10%时临时停牌1小时,向投资者警示市场炒作风险;当盘中成交价较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20%时临时停牌至14:57,以抑制市场炒作风险。同时,调整换手率达50%的临时停牌时间。当盘中换手率达到或超过50%时,临时停牌1个小时,之后继续交易。
二是加强新股上市初期交易监管,发布《新股上市初期异常交易行为监控指引(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包括:细化新股上市首日、后续交易期间异常交易行为的认定标准;明确交易监管具体措施,提高深交所对新股异常交易行为监管及其流程的透明度;明确会员对客户新股交易行为管理效果评价及对应监管标准等。
三是进一步引导投资者规范参与新股交易,督促会员加强新股上市初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
此外,深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还将平稳有序地推进各项抑制炒新监管措施。包括进一步加强对新股异常交易违规行为的查处,加大处罚力度,完善投资者适当性分类管理;继续研究提高新股上市后一段时间内的交易最小申报数量;研究加大对新股交易特点的信息揭示,定期统计并公布新股交易价格变化情况与各类投资者买卖新股的损益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