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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细则”难破垄断 民间资本忧虑难消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28日 17:3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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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距温总理提出的“新36条”实施细则出台时限已屈指可数。截至目前,已有铁道部、卫生部、交通运输部、证监会、国资委、银监会等多个部门对外公布了各自负责领域的实施细则。随着大限的临近,相信还会有一些新的实施细则与公众见面。

  毫无疑问,这些细则的陆续出台,对于打破行业垄断、激发民间资本的创富活力,将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联系到目前全球经济深陷衰退的泥沼,中国经济“三驾马车”全面放缓、“稳增长”压力凸显的大背景,此时监管部门再次为放宽民间资本准入加码,意义重大。

  不过,在对实施细则进行称赞和憧憬的同时,我们仍然需要保持适度的挑剔和担心。

  坦率地说,“新36条”实施细则的制定和出台充满了博弈和阻力。在国务院和各界舆论的重压之下,出台两年多的“新36条”,能源、电力、通信等领域的实施细则至今仍在“难产”,个中意味难免令人浮想联翩。有舆论甚至指出,如果不是面对“稳增长”的压力,实施细则的出台可能要面对更大的阻力和压力。

  令人担心的是,即使是一些已经出台的实施细则,也难消公众和民间资本的疑虑。

  比如,5月18日,铁道部发布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铁路的实施意见》,提出将规范设置投资准入门槛,创造公平竞争、平等准入的市场环境。对各类投资主体同等对待,对民间资本不单独设置附加条件。

  尽管铁道部的实施意见并非老调重弹,但分析人士认为,意见仍然缺乏可供操作的“抓手”,民间资本具体如何介入、经营权和收益权如何分配等关键问题没有界定,再加上投资铁路资金巨大、周期长,至今没有多少成功案例可循,在缺少投资前景保障的前提下,民间资本必然心存疑虑和担心。

  其他一些实施细则,同样存在着或多或少类似的问题,这亟待有关部门着手予以解决。

  我们认为,要想从根本上打消民间资本的疑虑,最大激发民间资本的活力,不仅需要监管部门保质保量地出台各个领域的实施细则,而且需要继续细化并补充相应的支持和保障措施,让民间资本有章可循、有章可依、有章可靠。更为关键的是,监管层和有关部门要不折不扣地落实好这些政策和措施,避免出现利好政策的打折;与此同时,决策层还需从顶层设计的高度发力,根除垄断的根源,营造更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

  新、旧“36条”之所以难以很好地落实下去,一个非常重要的的原因就是,既得利益群体的阻挠和公权力对市场资源配置的过度干扰。因此,要想破除垄断,就必须解放思想,进一步加大改革的力度和步伐,打破既有利益格局,建立起相应的制度保障体系和长效机制。否则,即使现在有一部分民间资本能够顺利进入到一些垄断行业,并迅速地成长起来,但难保不会再次出现类似之前民航等领域发生的事情。而这也是广大民营企业家和支持中国改革发展事业的人士最不希望发生的事情。

  当前,打破垄断和推进改革已经刻不容缓,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毫无疑问,这是对决策层和监管层执政智慧和勇气的考验。但我们相信,中国一定能够迈过这道坎,为经济的再次腾飞注入新的更大动力。(阮修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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