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经济台 > 资讯 >

财政部:险企缴保险保障基金享税前扣除优惠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29日 09:0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阿思达克财经网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港元下跌,现货美电报7.7627。 欧元兑美元先升後回,现造1.2514。

  英镑兑美元现回落至1.5656。

  澳元兑美元升至0.9804。

  纽元兑美元升至0.7579。

  美元兑日圆回落至79.56。

  美汇指数回升至82.38。 国家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发布通知指,2011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保险公司按相关规定缴纳保险保障基金,可享受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优惠。

  具体规定,可享税前扣除的保险公司,非投资型财险业务,不得超过保费收入0.8%;投资型财险业务,有保证及无保证收益的分别不得超过业务收入0.08%及0.05%。至於有保证及无保证收益的寿险业务分别不得超过业务收入0.15%及0.05%;短期及长期健康保险业务分别不得超过保费收入0.8%及0.15%。

  同时,通知规定已发生并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按最高不超过当期已提出保险赔款或给付金额100%提取;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按不超过当年实际赔款支出额8%提取,而保险公司实际发生各种保险赔款及给付,应首先冲抵按规定提取准备金,不足冲抵部分则准予在当年税前扣除。

  不过,若财保及人身保险公司的保险保障基金余额分别达公司总资产6%及1%,其缴纳保险保障基金不得在税前扣除。

热词:

  • 税前扣除
  • 保险保障基金
  • 保险赔款
  • 未决赔款准备金
  • 保费收入
  • 投资型
  • 财险
  • 报案
  • 纽元兑美元
  • 欧元兑美元
  •